新研股份(30015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履行了监督职责,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为目标,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在此过程中,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监事会将继续保持严谨的态度,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为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审议事项如下: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在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日常的监督与核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公司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核查了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并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2024年地主要工作计划: 1、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夯实业务水平,提升专业素养; 2、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规范、高效; 3、进一步加强监督职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各项决议合法合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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