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彩桥)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6:23:39 中财网
原标题:通合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彩桥)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彩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年至2023年,曾先后任职于河北银华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永大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浩华财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京雄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至今先后任职于中浩华孵化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浩华财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河北中浩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亚中浩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中浩华项目管理(海南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中浩华孵化服务(海南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中浩华孵化服务石家庄有限公司;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实际亲自出席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
9900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3300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及各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2、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聆听中小股东提出的关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并在会后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真正做到为中小股东发声。

3、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且,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议案已经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彩桥)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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