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3年度所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全体成员出席了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全体监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1,815.98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6,604.58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子公司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新能源”)提供担保 5,211.40万元。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于 2023年 2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66万元收购石家庄尚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通合新能源 16.5%股权;以自有资金 69万元收购石家庄尚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通合新能源 16.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通合新能源的股权比例由 67%变更为 100%,通合新能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合新能源已于2023年 3月 17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秘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第一,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监事监督管理水平。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检查能力。 第二,拓展工作思路,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等重要方面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三,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督依法运作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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