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通合科技(300491):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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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6:23: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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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通合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章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风险、应收账款快速增长的风险、研发风险、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存货增长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等风险因素,上述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74,041,24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通合、通合电子、通合科技 | 指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合有限 | 指 | 石家庄通合电子有限公司 |
通合新能源 | 指 | 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通合 | 指 | 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尚速科技 | 指 | 石家庄尚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尚灿科技 | 指 | 石家庄尚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贾彤颖 马晓峰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 | 指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公司监事会 | 指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即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 12月 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电网、国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国网“六统一” | 指 | 国家电网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标准化设计方案》中通过对直流
充电设备的充电控制器、充电模块、开关模块、计费控制单元等
专用部件的功能性能、接口定义、结构尺寸等要求进行统一规范
设计,实现不同供货厂家专用部件兼容互换。“六统一”具体指统
一外观标识、统一电气接线、统一专用部件、统一通用器件、统
一布置安装、统一通信协议 |
南方电网、南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逆变器 | 指 | 将直流电变换为交流电的功率变换装置 |
拓扑 | 指 | 功率变换电路中主要由功率器件连接而成的电路结构 |
电源模块 | 指 | 输入电压经高频功率变换和高频整流滤波后输出稳定电压的电源
装置单元 |
软开关 | 指 | 利用感性和容性器件的谐振特性,使开关器件在开关过程中电压
或者电流为零,达到降低开关损耗的目的 |
电力操作电源 | 指 | 电力专用的不间断电源装置,为电网、电厂和非电力行业变电站
系统的操作、调度和保护设备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是发电、输
变电和配电等系统的重要设备 |
充换电站 | 指 | 由配电系统、充电电源系统、电池调度系统、充换电站监控系统
组成的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专门场站 |
热管理电源 | 指 | 新能源重卡、储能等新能源热管理场景的功率变换部件,起到功
率变换、变频控制的作用,产品主要为 AC-DC电源、DC-DC电
源、压缩机控制器、高压风机/水泵控制器及多合一产品 |
FTU | 指 | Feeder Terminal Unit,具有遥控、遥信,故障检测功能,并与配电
自动化主站通信,提供配电系统运行情况和各种参数即监测控制
所需信息,包括开关状态、电能参数、相间故障、接地故障以及
故障时的参数,并执行配电主站下发的命令,对配电设备进行调
节和控制,实现故障定位、故障隔离和非故障区域快速恢复供电
等功能 |
DTU | 指 | Data Transfer Unit,是专门用于将串口数据转换为 IP数据或将 IP
数据转换为串口数据通过无线通信网络进行传送的无线终端设备 |
TTU | 指 | distribution Transformer supervisory Terminal Unit,配电变压器监测
终端。在电力供配电系统中,配电变压器监测终端用于对配电变
压器的信息采集和控制 |
V2G | 指 | Vehicle to Grid,即车辆到电网。基于信息技术和功率变换技术,
电动汽车既可以从电网获取能量给动力电池充电,也可以在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将动力电池的能力回馈到电网中 |
霍威电源、标的公司 | 指 | 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 |
新基建 | 指 |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七大领域:5G基建、特高压、城际
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
工智能、工业互联网 |
一二次融合设备 | 指 | 一次设备中将含有部分二次设备智能单元,一次设备内具备测
量、计量、继保、监测、控制等功能 |
CE | 指 | Conformite Europeenne,欧盟的安全认证和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许
可证 |
UL | 指 | 一种安全标准,由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制定 |
PCS | 指 | 储能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可控制蓄电池的充电和
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交流
负荷供电 |
本报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通合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91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通合科技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ijiazhuang Tonhe Electronics Technologies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Tonhe TECH.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晓峰 | |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漓江道 350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35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6年 4月由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 319号天山科技园 12号楼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
办公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漓江道 350号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0035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sjzthdz.com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秘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余骞、蒲金凤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 张开军、王文峰 | 2021年 12月 17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1,008,571,647.52 | 639,156,922.66 | 639,156,922.66 | 57.80% | 421,068,362.08 | 421,068,362.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 102,571,046.87 | 44,335,425.65 | 44,353,622.50 | 131.26% | 32,514,539.99 | 32,284,899.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元) | 84,092,201.59 | 31,074,565.22 | 31,092,762.07 | 170.46% | 23,010,897.58 | 22,781,25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 14,704,067.60 | -5,633,020.75 | -5,633,020.75 | 361.03% | 1,943,083.84 | 1,943,083.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59 | 0.26 | 0.26 | 126.92% | 0.20 | 0.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59 | 0.26 | 0.26 | 126.92% | 0.20 | 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9.69% | 4.49% | 4.49% | 5.20% | 4.59% | 4.55%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资产总额(元) | 1,982,533,563.79 | 1,556,480,775.37 | 1,556,703,526.55 | 27.35% | 1,278,776,055.00 | 1,279,414,80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元) | 1,116,660,223.85 | 1,010,992,863.19 | 1,010,781,419.91 | 10.47% | 967,853,329.38 | 967,623,689.2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 12月 13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118,831,465.80 | 211,419,600.88 | 270,999,729.57 | 407,320,851.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5,767,645.56 | 20,133,805.52 | 30,534,001.90 | 36,135,593.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4,254,257.26 | 18,248,514.57 | 29,086,478.57 | 32,502,95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2,385,232.97 | -7,974,141.77 | -30,881,173.15 | 55,944,615.4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 | -17,850.15 | -26,924.60 | -143,143.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756,932.48 | 14,143,203.07 | 11,310,619.73 | 主要系来自政
府给予的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损益 | | 1,443,646.9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0.00 | 43,530.88 | 13,28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60,997.05 | 2,341,646.44 | 1,677,113.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949.38 | | |
合计 | 18,478,845.28 | 13,260,860.43 | 9,503,642.4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包括
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及航空航天三大业务
领域。
1、
新能源汽车领域
(1)行业发展情况
①充换电站充电电源
发展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作为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支撑,自 2020年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以来,有关政策持续推出,对行业发展起到极大促进作用。2023年以来,各部委结合“十四五”相关战略导向,继续出台
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政策,主要如下:
颁布日期 | 颁布主体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3年 1月 | 工信部 | 《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
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
干措施的通知》 | 关于新能源汽车:有效扩大市场需求。落实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
费以及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消费政策措施。 |
2023年 2月 | 工信部、交通运输
部等八部门 |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
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
点工作的通知》 | 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
能力显著提升,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
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 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
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 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 |
2023年 4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
见》 | 明确要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侧转型。加快建设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
提高接纳新能源的灵活性和多元负荷的承载力,提升生产生活用能电气
化水平,重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推动充电基
础设施建设,上线运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服务平台,提高充电设施
服务保障能力。 |
2023年 5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 |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
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
施意见》 | 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
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 |
2023年 6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
施体系的指导意见》 | 到 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
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
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
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
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
2023年 7月 | 国家发改委、工信
部、公安部等十三
部门 |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
干措施》 | 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
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措施。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
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
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
2023年 7月 | 国家发改委 |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
措施》 | 要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
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
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
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
2023年 8月 | 国家能源局 | 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高质量发展现场会 | 国家能源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
体系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
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加强统筹规划
布局,促进标准制修订和技术研发,推动构建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
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
2023年 11月 | 工信部、交通运输
部等八部门等 | 《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
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
试点的通知》 | 在 15个城市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大力推广
新能源专用车,预计超过 60万辆。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将建成超过
70万台充电桩和 0.78万座换电站;新技术新模式发展将取得积极成
效,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加快应用,V2G、光储充放等
车网融合技术迎来发展。 |
在全球化的减排目标下,欧洲及美洲各国政府、传统整车厂也通过持续推出激励政策和建站计划加速充电桩建设。
日期 | 主体 | 政策/目标 |
2023年 1月 | 梅赛德斯奔驰 | 1月 5日至 8日美国拉斯维加斯 CES展上,汽车制造商梅赛德斯奔驰表示,预计投入数十亿欧元,争取
2030年前在北美、欧洲和中国共建设一万个快速充电站。2023年开始将在北美开始建设,目标在 2027年
前在美国和加拿大的 400个地点建设共计 2,500个充电点。
梅赛德斯奔驰与可再生能源生产商和电池存储运营商 MN8Energy,将合作投资超过 10亿欧元,并与充电
网络公司 ChargePoint在技术上进行合作。 |
2023年 2月 | 欧洲议会 | 欧洲议会在斯特拉斯堡通过 2035年欧洲停售燃料发动机车辆议案。禁售范围包含使用传统燃油的混动车
型。 |
2023年 3月 | 欧洲议会 | 欧洲议会和各国达成一项协议,2026年,在主要道路上至少每 60公里(37英里)设置一个电动汽车充电
桩;每 120公里设置一个卡车充电桩,其中一半应在 2028年之前建成。 |
2023年 7月 | 德国政府 | 德国交通部表示,将下拨高达 9亿欧元(合 9.83亿美元)的补贴,用于增加面向家庭和企业的电动汽车充
电桩。
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德国目前拥有约 9万个公共充电点,并计划在 2030年时将其提升到 100万个,以
此来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目标是到 2045年时实现碳中和。 |
2023年 11月 | 法国政府 | 法国政府宣布将加快充电桩部署,计划向“充电基础设施计划”追加 2亿欧元公共补助,用于支持家庭和街
道充电桩的安装以及重型卡车专用充电桩的发展。家庭购买充电桩抵税额度从 300欧元增加到 500欧元。
按照马克龙总统计划,将在 2030年前建设 40万个公共充电桩。 |
随着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据公安部统计,截至 2023年底,全
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达 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 6.07%。作为
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充电基础设施也随之快速增长,2023年 1-12月,充电基
础设施增量为 338.6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 92.9万台,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 245.8万台。截至 2023年 12月,
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 859.6万台,同比增加 65%。2023年,
新能源汽车销量 949.5万辆,桩车增量比为 1:2.8。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理事长欧阳明高预测,2026年前预计
新能源汽车市占率会快速上升,2024
年接近 40%,2025年接近 50%,2026年超过 50%。未来
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面对未来空间巨大的
新能源
汽车行业,充电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市场前景广阔。
车主在选购
新能源汽车时,补能焦虑始终是绕不过的问题,存量充电基础设施始终无法完全满足用户的补能需求,
原因是存量充电桩存在着数量少、建设布局不合理及充电功率低的问题。存量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中,直流快充占比仍落
后于交流慢充。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截至 2023年底,我国公共充电桩中直流快充占比仅为 44%,且大功率直流充电
桩数量有限。直流充电桩占比较低,且功率整体较小,制约了充电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用户的补能焦虑。所以
加大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和更换力度是未来发展趋势。
综上,高压超充将成为行业发展趋势。目前直流充电桩的功率多为 120kW,随着行业发展,大功率超充桩、快充桩
数量不断增长,各地也都推出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2022年 9月,广州市发布计划,到 2024年基本建成“一快
一慢、有序充电”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和“超充之都”;2022年 10月,重庆市发布计划,到 2025年底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超
级充电桩覆盖率超过 20%;2023年 9月,北京市树立“年底建成百座‘超充港湾’,便利
新能源车快速充电”的目标;2023
年 10月,深圳市发布《深圳市
新能源汽车超充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5年)》,目标是在 2025年底,打造世界一流的
“超充之城”;2023年 12月,海南省工信厅、华为以及相关产业伙伴发起共建海南“超充之岛”行动,支撑海南建设世界新
能源汽车体验中心,为海南加快
新能源汽车普及、实现 2030年全面禁售燃油车目标保驾护航。
面对行业快速发展下的供需缺口,各方都加大了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以
中国石油、
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
油为代表的油气运营商纷纷转型;蔚来汽车、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华为、吉利汽车等企业也进行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的
建设,以满足车主的需求。
运营商方面,2023年 7月 31日,
中国石油充电设备采购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预计采购金额为 5亿元;2023年 9月 7日,
中国石油正式收购普天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针对此次收购,
中国石油相关负责人称,未来三年
中国石油将抓住
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窗口期,完成充电桩业务在全国的战略性布局,力争进入充换电头部企业行列;2023
年 12月 20日,
中国石化高级专家、销售公司
新能源管理部经理王维民在 2023中国汽车充换电生态大会上表示,截至
12月 15日,
中国石化已拥有超 6,000座充电站,充电设备总功率超 2.6GW,均以直流快充为主。车企方面,2023年 9
月 6日,小鹏汽车旗下充电补能品牌广州小鹏智慧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翔在 2023中国国际充换电运营商大会上表
示,小鹏将在 2025年底之前建成 3,000座超快充站,在 2027年底之前建成 5,000座超快充站;2023年 11月 28日,华为
常务董事、
智能汽车解决方案 BU董事长余承东表示,到 2024年底,华为 600kW的全液冷超充将在全国部署超过 10万
个;2024年 3月 1日,理想汽车 CEO李想表示,未来几年理想汽车至少投入 60亿元,建设超过 5,000个直营的 5C超充
站。让理想 5C超充站可以覆盖全国 95%的高速和重要国道,采用加盟模式的城市充电站也会在 2024年大规模落地;
2024年 3月 4日,蔚来汽车宣布,预计到今年年底,公司将累计建成超过 3,310座换电站和 41,000台充电桩;2024年 3
月 19日,壳牌表示,其正升级零售网络,扩大电动汽车充电和便利服务,计划今明两年每年剥离约 500个壳牌旗下加油
站点,将把重点放在公共充电桩,壳牌预计到 2030年全球公共充电终端数量将增至 20万个,而目前仅有 5.4万个。
②热管理电源
在
新能源汽车行业景气度和需求度不断提升的催化作用下,
新能源汽车领域许多需求和新兴技术应运而生。
新能源
重卡是
新能源汽车的细分赛道之一,重卡在全国汽车保有量中占比虽然只有 3%左右,但 1辆柴油重卡的碳排放量相当
于近 100辆乘用车。同时,柴油重卡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达到汽车排放总量的 85%和 65%。而换
电模式的逐渐推广,也使
新能源重卡的大规模落地变为可能。近年来
新能源重卡的销量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终端上牌
数据显示,2021年
新能源重卡销量达到 10,448辆,同比增长 298.93%;2022年
新能源重卡销量达到 25,152辆,同比增
长 140.74%;2023年
新能源重卡销量达到 34,560辆,同比增长 37.40%。
近年来,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推动
新能源重卡发展,主要如下:
颁布日期 | 颁布主体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年 10月 | 工信部办公厅 | 《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
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
11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 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
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 3个(宜宾、唐山、包头)。 |
2022年 1月 | 交通运输部 | 《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
划》 | 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
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
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 |
2022年 11月 | 生态环境部、发改
委等十五部门 |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
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 到 2025年,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 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
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 40%,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 |
2023年 3月 | 交通运输部、自然
资源部、海关总
署、国家铁路局、
国铁集团 | 《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
动方案(2023—2025年)》 | 到 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
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
的比例达到 80%,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 |
2023年 11月 | 工信部、交通运输
部等八部门 | 《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
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
知》 | 根据试点城市申报方案初步预算,首批试点城市将推广新能源汽车 60+
万辆,充电桩 70+万台,充换电站 0.78万座。首批试点城市分别为:北
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一类),宁波、厦门、济南、石家庄、唐
山(二类),柳州、海口、长春、银川和鄂尔多斯(三类)。其中,郑
州、济南明确“物流车电动化潜力大”和“物流车需求高潜力大”;唐山肩
负“重卡电动化示范”重任,鄂尔多斯“重卡电动潜力大”。 |
2023年 12月 | 国务院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
划》 |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
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
气货车;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
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
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
随着
新能源重卡的逐渐推广,热管理电源产品细分应用领域更加多元化。在车辆运行中,由于
新能源重卡的电池包
处于高温工作状态,所以需要热管理系统对电池包散热,对液冷系统进行供电的需求也随之产生。未来在
新能源重卡销
量增长的带动下,热管理电源产品相关需求空间依旧很大。
(2)所处行业地位
①充换电站充电电源
公司作为最早涉足国内充换电站充电电源领域的企业之一,具备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深厚的市场积累。充电模块是直
流充电桩的核心部件,一直是公司研发与推广的重点聚焦方向。作为业界率先推出符合国网“六统一”标准的 20kW高电
压宽恒功率模块厂家之一,公司不断推陈出新,提升产品竞争力,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从性价比、可靠性、
转换效率、防护性等方面持续进行产品优化,不断迭代升级,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已经推出光储充、液冷、V2G
产品,并且持续关注小功率直流产品等市场需求,目前已经做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将相机推出相关产品。同时在全球市
场,公司将秉承企业使命,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美誉度,做到技术领先,推广有力,力争成为全球
新能源汽车
充换电设备领域的领跑者。
②热管理电源
公司热管理电源以
新能源重卡中电池热管理系统的 DC-DC转换器为主,其作为将高压动力电池中的电能转化为低
压直流电的重要电源部分,是
新能源重卡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公司依靠在电源领域的研发优势和在热管理电源领域
细分市场的深耕,目前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未来将继续深耕
新能源重卡的电池热管理电源,对产品持续改进,
并在相关技术积累基础上,开发控制器类、多合一产品;同时公司将依靠目前积累的客户资源,进行市场的横向开拓,
对储能热管理电源进行探索,加强技术储备,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推出相关产品,力争成为
新能源热管理电源产品的主
流品牌。
2、智能电网领域
(1)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国内电力投资处于长期景气周期,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当前环境下的新主题。2023年 6月 2日,国家
能源局正式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
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蓝皮书》重点从源网荷储各环节
挖掘核心技术与重大装备的发展潜力。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
中“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随着以
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清洁低碳的
新能源发电
对化石能源发电的替换进入持续高速发展期,对直流电源系统和智能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的需求也将随之显著提升。
而配电网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攻坚领域,目前的配电网在智能终端、通信网覆盖、与客户互动及大数据管理等方面,
还需要加大规划和建设的力度。
新型电力系统如下图所示: 近些年,电网基础建设特别是特高压线路建设投资加强。南网“十四五”期间规划投资规模达到 6,700亿元,相比“十
三五”期间提升近 20%,其中配电网规划建设达到 3,200亿元;“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 14直”,
涉及线路 3万余公里,总投资近 3,800亿元;2022年,国家电网开工“10交 3直”,并强调加大“三交九直”特高压等工作
力度。2024年 1月 12日,国家电网召开 2024年工作会议,指出 2024年电网投资有望继续提升。2023年,电网工程完
成投资 5,275亿元,同比增长 5.4%。2024年电网投资将继续保持高景气度,在“3060双碳”目标指导下,新型电力系统建
设全面推进,大规模电网升级改造投资和重大项目仍将是重要逆周期调节手段。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在宏观经济平稳增
长的背景下,我国电力消费规模逐年增长。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 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7%。 同时,进入“十四五”,智能电网的建设进一步加速推进。随着国家“
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沿线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