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0:33:24 中财网
原标题:亚玛顿: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是/否/不适用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 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 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 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2)对外担保 
(3)关联交易 
(4)证券投资不适用报告期内无该事项
(5)风险投资不适用报告期内无该事项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适用报告期内无该事项
(7)购买和出售资产 
(8)对外投资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 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 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和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 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 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 互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 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 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 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 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 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 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刊 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 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 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 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 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 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 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 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 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 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 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 
责任,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 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 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 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 划通知董事会秘书。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 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 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 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 资,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 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者 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12 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不适用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 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 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 人信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 
化的,公司是否在2个交易日内 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 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 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 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 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 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 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 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 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 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 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 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 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 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 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 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 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 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 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 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 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 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 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现场检查。独董姓名天数
  周国来18
  张雪平16
  屠江南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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