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玛顿(00262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9,06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999,987股后的193,062,5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一家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 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实现了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业务、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 公司采取与 EPC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 EPC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十余年,是国内光伏镀膜玻璃、大尺寸超薄光伏玻璃产品借于较强的研发实力,在行业内率先开发了更加轻量化、薄型化的 1.6mm的光伏玻璃、BIPV美学、彩色镀膜玻璃、玻璃扩散板、一体化 AG玻璃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确保了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事项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94元/股(含)【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3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9.9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报告期,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999,9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01%,最高成交价为2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2,462,213.44元(不含交易费用)。 2、重新启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凤阳硅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重新启动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已经完成。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3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