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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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0:33: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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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亚玛顿: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 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4-025 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6,022,469.3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97,737,773.41元,本年度使用168,284,695.9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66,022,469.3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215,419.41元,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9,434,906.80元的差异为人民币184,219,487.39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986,146,684.0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13,908,207.19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126,912,660.30 | 减: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5,890,909.71 | 减:理财产品支出 | 205,000,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6,379.41 | 加:利息收入(含七天通知存款利息) | 1,698,942.51 | 加:理财产品收入 | 25,966,026.46 | 减:募集资金孳息[注] | 6,878,076.9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 | 35,215,419.41 |
注: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8,000万元变更为“年产 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处为“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结余的孳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常州天宁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际开户银行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新北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11月与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 | 80700188000132616 | 活期 | 9,881,899.43 | 江南银行天宁支行 | 1123300000009495 | 活期 | 146.42 | 建设银行石家庄行唐支行 | 13050110998709001600 | 活期 | 25,333,373.56 | 合计 | 35,215,419.41 | | |
注: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 民生银行新北支行、 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已注销,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见公告编号:2023-056。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款期限 | 到期日 | 利率 | 江南天宁支行 | 1123100000023751 | 30,000,000.00 | 半年 | 2024/3/1 | 1.56-3% | 江南天宁支行 | 1123300000024250 | 5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4/1/12 | 1.32%或
2.7%或
2.8% | 江南天宁支行 | 1123100000024425 | 2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4/1/26 | 1.32%或
2.7%或
2.8% | 江苏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96874 | 25,000,000.00 | 三个月 | 2024/1/18 | 1.2-2.91% | 江苏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97850 | 1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4/2/8 | 0.5-2.98% | 江苏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98073 | 20,000,000.00 | 半年 | 2024/5/8 | 0.5-2.98% | 江苏天宁支行 | 80700181000199049 | 1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4/2/29 | 0.5-2.98%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款期限 | 到期日 | 利率 | 建行行唐支行 | 13050210998700000003 | 40,000,000.00 | 三个月 | 2024/2/26 | 1.5-2.7% | 合计 | 205,000,000.00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
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986,146,684.00 |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68,284,695.95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201,601.87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201,601.87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766,022,469.36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10.52%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1、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
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
目 | 否 | 391,300,000.00 | 391,300,000.00 | 75,565,757.46 | 326,384,573.08 | 83.41 | 2023.09 | 120,349,533.2
9 | 是 | 否 | 募集资金净额 | 986,146,684.00 |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68,284,695.95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201,601.87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201,601.87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766,022,469.36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10.52%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2、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
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
目 | 否 | 164,394,000.00 | 164,394,000.00 | 39,509,381.95 | 74,085,320.68 | 45.07 | 2024.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 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
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 是 | 133,810,000.00 | 28,608,398.13 | 10,328,477.03 | 28,608,398.13 | 100.00 | 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 | 否 | 30,690,000.00 | 30,690,000.00 | 3,000,553.84 | 31,110,967.80 | 101.37 | 2023.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9,806,000.00 | 291,154,285.87 | 25,201,601.87 | 291,154,285.87 | 100.00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
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 | 否 | | 80,000,000.00 | 14,678,923.80 | 14,678,923.80 | 18.35 | 2025.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1,000,000,000.00 | 986,146,684.00 | 168,284,695.95 | 766,022,469.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986,146,684.00 |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68,284,695.95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201,601.87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201,601.87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766,022,469.36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10.52%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 1,000,000,000.00 | 986,146,684.00 | 168,284,695.95 | 766,022,469.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1、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到国内
外宏观环境、核心设备选型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募投项目“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近年来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
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调整:公司拟终止
“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投入新募投项目“年产 4,000 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
璃深加工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 4,000 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5
年10月31日。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实施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经济开发区(南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691.2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3408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 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
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
益最大化,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 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年产 4,000万平方米
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
加工项目 | BIPV 防眩光镀膜
玻璃智能化深加工
建设项目 | 80,000,000.00 | 14,678,923.80 | 14,678,923.80 | 18.35 | 2025.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 | | | | | | 合计 | | 80,000,000.00 | 14,678,923.80 | 14,678,923.8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
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变更原因:1、原募投项目由于受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升级等影响,海外客户 端的需求不达预期,公司出于
谨慎性原则,放缓了该项目的扩建速度。 2、公司在光伏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自身在超薄光伏镀膜玻璃
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继江苏常州、安徽凤阳和辽宁本溪生产基地以外新设立石家庄深加工基地。此举一方面
可以推进公司在华北地区的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另一方面可以综合 利用当地资源和能源优势,实现综合成本的降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低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鉴于以上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为更科学、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公司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实施“BIPV 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于 “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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