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宏达新材(002211):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财务报表后,发表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1)①所述,宏达新材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 者诉讼,截止报告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31件,涉案金额3,253,812.53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另经公司与上海金融法院沟通,尚有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未完成立案程 序,后续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无法准确估计,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以及投资风险。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温硅橡胶。子公司东莞新东方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胶、混 炼胶、液体胶等。其中,生胶:在高温下交联成弹性体,进一步制成各类硅橡胶制品,主要用于制造模压胶、挤出胶、 电绝缘胶、阻燃胶等各类混炼胶产品;混炼胶:主要作为管材和软管、带材、电线电缆绝缘材料、外科手术辅助材料、 阻燃橡胶件、穿透密封材料、模压部件、压花辊筒、汽车点火电缆和火花塞罩、挤压部件、医疗植入物、层压制品、导 电橡胶、泡沫橡胶的主要原料,具有高强度、柔韧性和安全的化学稳定性,也用于纤维涂料等行业添加剂;液体胶:液 体胶的硫化反应是基础胶料(通常为乙烯基硅油)与交联剂在催化剂作用下交联成弹性体,是目前国内外大力发展的一 类硅橡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于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8)。截至本报告日 公司收到31份起诉材料,涉案金额3,253,812.53元,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 金额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因涉及“专网通信”业务,已全面停止生产经营。公司努力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和应对上述两 子公司所涉及纠纷。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22-021,2022-62,2022-078,2022-085)。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2年11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完成工商注销备案,通过 工商公示系统以及当地报纸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并向债权人快递了通知函。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3、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知书,其持有的公司28,325,124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3444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 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4、公司于 2023年 6月 28日公告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2021】沪 0104执 636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上述《通知书》,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银投资”)与上 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合同纠纷一案中,澳银投资认为上海鸿孜不能履行义务,但对公司 享有到期债权。澳银投资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对公司的到期债权,经审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 院认为澳银投资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公司协助执行以下事项:收到通知书后十五天内直接向法院履行公司对上海 鸿孜的到期债务人民币 42,217,580.18元,并不得向上海鸿孜清偿。公司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后续公司 未再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相关文书。 澳银投资于 2023年 8月 14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向澳银投资代位偿付上海鸿孜 所欠的居间服务报酬人民币 848.00万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公司承担。公司对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目前本案移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澳银投资申请保全,保全案号为(2023)沪 0112执 保 3612号,申请保全金额 848.00万元,公司账户被冻结 367.959.99元,保全期限 2023年 8月 29日至 2024年 8月 28日。 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9)、《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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