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00292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守诚信原则,勤勉履职,认真监督,积极维护股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现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3年 02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年03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03月09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职工代表监事:郭佳维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华志军先生、李娜女士,与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一致。 1、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所有监事对2023年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监事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列席了2023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的过程及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运作情况依法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符合公司实际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未发现公司财务人员有违章违纪的现象。 3、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同时,2023年修订了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以保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4、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配合内幕知情人信息登记。并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要求,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 5、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未存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事项,无损害股东权益或本公司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赋予的工作职责,在相关权限范围内,积极作为、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等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和督查指导实效。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建设,立足工作实际,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04月27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