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002805):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永成)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金永成,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会议相关议案,确保独立、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金永成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日本居留权,工学博士。曾在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化学研究科,日本名古屋大学环境学研究科,日本东京都立大学都市环境科学研究科,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担任研究员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次股东大会、14次董事会,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认为:公司在此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历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2023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9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5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3年10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于2023年12月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们将在2024年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重要事项进行关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经过讨论,取得共识,并一起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对公司内审部门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及深化内控建设提出建议。 (七)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看法、行使职权。 2、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重要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提出客观、公正的看法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八)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此外,本人还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的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议认为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公司客户结构及结算模式发生了相应变化,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相应提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对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平稳有序,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合规推进换届相关工作并顺利实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正式成立,并成功地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长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新一届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与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相关的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提名,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对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在新的一年里,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与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金永成 2024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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