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00125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利仁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8.4443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90.41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年 8月 23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39.0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78.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8,081.0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57191359477900030号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571913594710502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自动生产的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能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宏观的影响和生产环境的影响,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公司变更“小家电技改扩产项目”为“年产 910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万台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5,401,504.42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详见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利仁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仁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利仁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刚 邬海波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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