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已离任)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5月16日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年,本人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等情况,并通过通讯、面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了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均对公司事先提供的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有效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3、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2023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2023年度未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3年度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5月届满离任,未来,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对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锦慧 2024年 4月 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