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昌红科技(300151):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昌红科技”)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的金融机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明胜”)、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柏明胜”)、浙江鼎龙蔚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蔚柏”)、浙江蔚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柏包装”)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为参股公司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康泰”)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4、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浙江鼎龙蔚柏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浙江蔚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常州康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4、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332.00万元(不包括此次担保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4%。其中,公司为深圳柏明胜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3,600.00万元、公司为硕昌(浙江)精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三井塑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在买卖合同下所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50万元额度内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向供应商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提供在商品买卖时所承担的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582万元人民币之内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相关审核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常州康泰,资产信用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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