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2990047号 关于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4]23012990047号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月 25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4]2301299001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有关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