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岭股份(00272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涉及人员 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6次,涉及人员 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银雪姣,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年度以及2020-2023年度;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金意,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过2家上市公司通策医疗(600763)、及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并签署本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上市公司1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70万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8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2万元。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职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性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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