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00298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时间:2024年04月27日 03:46:47 中财网

原标题:京北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3年度财务数
据更新版)
天职业字[2024]35646号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天职业字[2024]35646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4年4月7日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向贵所递交了天职业字[2024]31239号《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现补充更新至 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情况回复如下,修改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仅供京北方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目 录
目 录 .................................................................... 2 问题1 .................................................................... 3 问题2 ................................................................... 13
问题1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3,000.00万元(含本数),拟投入募集资金 6,997.16万元用于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测试云项目)、60,555.08万元用于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以下简称金融数字化项目)、29,190.67万元用于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发实施费用”的资金总额为 35,694万元,三个募投项目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分别为 80.26%、91.89%、96.36%,高于公司历史研发投入资本化率。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 33,048.93万元,较 2022年底大幅增加,系总部办公楼基建工程项目。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测试云项目和金融数字化项目在报告期内同类相关产品的具体内容、营业收入及占比、是否为成熟产品,以及本次募投项目将目标客户扩展至非金融机构客户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要求;(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边实施等,进一步说明“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3)结合公司最近一期在建工程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与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前募资金或本募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募项目与本募项目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是否能有效区分;(4)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会计师核查(2)(3)(4)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补充说明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边实施等,进一步说明“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是否为边研发边实施等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本次募投项目相比,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研发项目系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及变化情况,采取边研发边实施的模式,对原有的产品系统进行持续更新迭代,在实施过程中,采取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交叉滚动开展的方式,开发支出资本化节点难以明确,较难严格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不符合研发投入资本化条件的第五条:“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此外,还有部分公司历史研发投入项目主要处于研究阶段,是对新技术的探索性研究,是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而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研发投入计入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相对谨慎。

本次募投项目与报告期内其他费用化项目存在明显的区别,本次募投项目已有充分的前期研究投入和坚实的开发基础,其中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等部分研发项目已多次升级迭代,技术和产品均已得到市场验证,客户需求明确。基于技术储备和大量研发项目成功的经验,本次募投项目后续研发投入形成无形资产的确定性较高,并且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将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进行严格区分,不是以边开发边实施的方式进行,开发支出节点能够明确区分,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满足资本化条件后开发阶段的投入予以资本化处理,符合公司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

2、“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是否合理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在内部使用,但仍符合研发投入资本化条件中关于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等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1)符合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公司前期已经针对本募投项目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和研发投入,公司拥有相关软件著作权 16项。从技术可行性角度看,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领域具有深厚的积累,并已经成功研发出多款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研发团队平均具备 5年以上的研发经验,近年来,公司还持续引进和培养人才,为项目的开发提供了坚实基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符合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针对智能测试引擎研发项目、区块链技术平台研发、RPA软件研发、NLP技术研发、低代码开发平台研发、隐私计算平台研发、拓展现实技术组件研发这七大专项课题进行研究,同时配备相应的研发设备并持续引入优秀的研发人才,实现科研成果产业转化,应用到现有软件产品中,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的意图;
(3)符合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前沿技术的开发,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研发底座,保持和增强技术优势,其形成的无形资产应用于开发项目中,产生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 (4)符合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技术方面,公司在研发中心项目相关领域拥有充分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目前的研发团队已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财务方面,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且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等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其他资源方面,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金融行业,能够充分支持募投(5)符合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有较为完善的研发项目财务制度,针对研发项目建立专门的 OA管理和财务审批系统,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照具体的研发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所有相关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确保项目支出准确计量。


公司本次募投其他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析如下:
项目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析
项目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析
(1)符合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公司前期已经针对本募投项目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和研发投入,公司盘庚测试云产品已积累测试领域相关软件著作权 11项。在技术积累方面,公司已建立起以客户应用为导向的测试云管理平台,具备高度的灵活性和可指定性,且获得了国家级信创测评机构和众多主流信创厂商的认证证书。本次募投项目所研发的产品为公司新一代测试云服务解决方案,公司成熟的项目和技术储备为项目的开发提供了坚实基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符合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将筑牢公司测试云平台的技术底座、完善其功能模块,金融机构客户可通过该测试云平台实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功能性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和兼容性及互操作性测试等的上云需求,为金融机构的业务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出售的意图; (3)符合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和云计算的蓬勃发展,金融机构处理的数据量呈爆发式增长,对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和服务的多样性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业务架构和系盘庚测试
统架构的复杂性。在此环境下,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应用程序本身、操作系统、中心数据库服务器、云建设项
中间件服务器以及网络设备的承受能力均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在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深化改革过程目
中,云测试较传统测试的优势日益凸显。据艾瑞咨询预计,至 2025年金融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1,077亿元。在顶层政策的支持力度加强和金融信创不断加速的背景下,金融云市场规模有望保持稳健增长,从市场需求方面分析本项目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4)符合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技术方面,公司在测试云项目相关领域拥有充分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目前的研发团队已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财务方面,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且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销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其他资源方面,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金融行业,积累了良好的测试云项目的潜在客户基础,形成了成建制体系化的营销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渠道资源,能够充分支持募投项目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
(5)符合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有较为完善的研发项目财务制度,针对研发项目建立专门的 OA管理和财务审批系统,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照具体的研发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所有相关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确保项目支出准确计量。

项目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析
(1)符合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公司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前期研发和积累,拥有数字金融领域相关软件著作权 37项,公司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实施服务和技术创新经验,如微服务开发技术、基于微服务应用的测试技术、DevOps、大数据等,并在部分细分领域提出了完整的一体化行业解决方案并积累了众多的成功案例,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符合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本项目是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和功能拓展,并基于前期项目实施和研发经验,将部分项目成果和研发经验产品化,形成相关产品后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本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在金融信创、数字化转型的时代大背景下,拓宽公司产品服务领域,推动公司在金融 IT解决方案和产品领域的研发与技术升级,保障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助力银行业等的数字化转型,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公司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出售的意图;
(3)符合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金融数字 在数字化进程等背景下,伴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由于金融行业的信化解决方 息化发展水平对金融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金融行业对信息技术的重视程度不断提案研发及 高。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银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报告》,2022年,我国银行业 IT支出已达 3,068
迭代项目 亿元,同比增长 23.6%,在 IT架构转型与自主创新所产生的叠加效应的强劲驱动下,中国银行业 IT投资规模持续增长,预计至 2025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5,936亿元,从市场需求方面分析本项目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4)符合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技术方面,公司在金融数字化项目相关领域拥有充分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目前的研发团队已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财务方面,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且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品的销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其他资源方面,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金融行业,积累了良好的金融数字化项目的潜在客户基础,形成了成建制体系化的营销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及渠道资源,能够充分支持募投项目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
(5)符合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有较为完善的研发项目财务制度,针对研发项目建立专门的 OA管理和财务审批系统,对于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按照具体的研发项目分别单独核算,所有相关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确保项目支出准确计量。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经过了前期研究方向确定、需求调研、市场背景调查及竞品分析、技术方案论证及设计、业务需求编写及评审、功能清单及流程梳理、可行性论证等,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将研究活动与开发活动进行严格区分,资本化开始时点为项目开发立项审批通过,开发支出资本化节点明确,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同时,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关的技术准备,取得了初步的技术进展或技术成果,未来的研发投入形成无形资产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根据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满足资本化条件后,公司将对本次募投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投入予以资本化。

综上所述,依据本次募投项目研发情况及实施模式、以及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中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条件等,本次募投相关项目已有相应的研究投入和开发基础,目前上述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论证,后续研发投入形成无形资产的确定性较高,在经专家评审确认后,资本化时点开始,募投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募集资金用于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投入可以进行资本化,“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具有合理性。

3、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 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总投资 8,797.16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 3,058.83万元,包括工程建造2,467.65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393.77万元、预备费 197.41万元,设备投入 295.32万元,包括硬件设备 291.23万元、软件 4.09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3,34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100.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6,997.16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项目场地投入 3,058.83 3,058.83 -
1.1 工程建造 2,467.65 2,467.65 是
1.2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393.77 393.77 是
1.3 预备费 197.41 197.41 否
2 设备投入 295.32 295.32 -
2.1 硬件设备 291.23 291.23 是
2.2 软件 4.09 4.09 是
3 开发实施费用 3,343.00 1,543.00 -
3.1 开发费用 3,163.00 1,363.00 是
3.2 其他实施费用 180.00 180.00 否
4 铺底流动资金 2,100.00 2,100.00 否
5 项目总投资 8,797.16 6,997.16 -

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总投资 71,555.08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 25,974.78万元,包括工程建造 20,954.73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3,343.67万元、预备费 1,676.38万元,设备投入 1,312.30万元,包括硬件设备 1,193.30万元、软件 119.00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33,26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60,555.08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项目场地投入 25,974.78 25,974.78 -
1.1 工程建造 20,954.73 20,954.73 是
1.2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3,343.67 3,343.67 是
1.3 预备费 1,676.38 1,676.38 否
2 设备投入 1,312.30 1,312.30 -
2.1 硬件设备 1,193.30 1,193.30 是
2.2 软件 119.00 119.00 是
3 开发实施费用 33,268.00 22,268.00 是
4 铺底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否
5 项目总投资 71,555.08 60,555.08 -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36,190.67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 16,458.42万元,包括工程建造 13,277.57万元、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2,118.64万元、预备费 1,062.21万元,设备投入 849.25万元,包括硬件设备 764.25万元、软件 85.00万元,开发实施费用 18,883.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29,190.67万元,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1 项目场地投入 16,458.42 16,458.42 -
1.1 工程建造 13,277.57 13,277.57 是
1.2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2,118.64 2,118.64 是
1.3 预备费 1,062.21 1,062.21 否
2 设备投入 849.25 849.25 -
2.1 硬件设备 764.25 764.25 是
2.2 软件 85.00 85.00 是
3 开发实施费用 18,883.00 11,883.00 是
4 项目总投资 36,190.67 29,190.67 -

综上,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本化情况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中实质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总金额为 32,473.09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
资本化支出 非资本化支出
1 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 8,797.16 6,997.16 4,519.74 2,477.41
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
2 71,555.08 60,555.08 47,878.70 12,676.38
迭代项目
3 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6,190.67 29,190.67 28,128.46 1,062.2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257.09 16,257.09 - 16,257.09
合计 132,800.00 113,000.00 80,526.91 32,473.09
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28.74%

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占募投总额为 28.74%,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等监管规定。

(三)结合公司最近一期在建工程明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等,说明在建工程项目与募投项目的关系,是否存在前募资金或本募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的情形,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募项目与本募项目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是否能有效区分。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80.51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工程。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内部决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已终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金融 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融 IT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创新技术中心项目”)经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将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截至 2023年12月31日,金融 IT项目和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已投资金额分别为27,630.98万元和16,157.74万元,占项目投资额的 80.36%和 90.26%,剩余资金主要为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软硬件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将按照项目规划投入。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金融 IT项目和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融 IT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 21,391.00 77.42%
研发投入 6,239.98 22.58%
合计 27,630.98 100.00%
创新技术中心项目:
项目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 12,585.20 77.89%
研发投入 3,572.54 22.11%
合计 16,157.74 100.00%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在建工程中,建设工程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建设费用由本次募集资金支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虽然在同一地块实施,但是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能够有效区分。

投入方面,本次募集资金与前募资金均各自分别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且具体支出内容不同,能够有效区分;成本和效益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各自编制了独立的效益测算,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与前募项目不同,收入实现方面能够有效区分,同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和前募项目采用不同的项目代码进行成本和费用归集,各项投入按照相应的项目代码归集,研发人员按照具体实施的研发项目分别报送工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计入工时核算系统,各月的人工费用按申报的工时分摊计入具体的研发项目,成本能够有效区分。

(四)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1、本次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最新进展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本次募投项目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函》的要求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施工作业,累计投入资金 478.60万元。

2、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募投项目建设方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不存在对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形。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问题(2)(3)(4),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类似项目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部以及相关研发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资本化率及理由、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实施模式与报告期内其他研发项目的差异,本次募投项目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的依据与谨慎性;查阅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明细,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计算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 (2)查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明细,结合在建工程的主要内容,确认前募资金是否投入在建工程;查阅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决策及公告文件,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入明细表;
(3)查阅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明细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函》,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

(二)核查意见
1、经核查问题(2)(3)(4)相关事项,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数智创新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开发实施费用资本化具有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相关规定;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项目虽然在同一地块实施,但是在投入、成本和效益方面能够有效区分;
(3)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情形。

问题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37.43万元、-4,948.90万元、13,484.62万元和-61,638.6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呈增长趋势,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平均结算天数呈增长趋势。回复文件显示,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技术人员人数为 11,011人,其中除研发人员之外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为 9,180人,人均薪酬为 20.58万元,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增长、经营模式、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且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2)结合公司研发人员、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地点分布情况、公司在北京员工构成情况、对比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公司各业务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合理性;(3)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3)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进一步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核查证据,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


一、补充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应收账款增长、经营模式、主要客户的结算周期和信用政策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且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正常的现金流,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应应对措施。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波动及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系受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增长及客户回款周期影响,具有合理性
2021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48.90万元、13,484.62万元和13,102.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3,048.30万元、27,695.71万元及34,762.7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净利润 34,762.71 27,695.71 23,048.30
加:信用减值损失 2,333.89 29.09 2,073.29
资产减值准备 815.19 647.41 616.1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26.16 1,277.95 1,297.29 使用权资产折旧 1,615.93 1,505.67 894.13
无形资产摊销 70.80 15.06 7.9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9.36 251.86 237.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5.59 -4.74 18.5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71 10.56 15.2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2.09 -29.68 -83.8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02.14 675.38 352.1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70.20 -930.33 -1,23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54.78 -245.21 -378.3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91.68 -47.40 -45.0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58.93 565.00 -1,414.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2,031.16 -22,565.41 -37,305.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354.95 4,633.72 6,939.49 其他 -280.04 - 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02.55 13,484.62 -4,948.9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762.71 27,703.82 23,060.6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由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低于净利润,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但回款期较长,部分项目以合同验收作为结算时点,导致部分经营活动现金尚未收回。此外,公司人力成本逐年上升,且刚性支付,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按业务条线划分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 12月 2022年 12月 2023年 12月
项目
31日 31日 31日
1、合同资产项目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22,180.51 40,627.11 54,652.29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10,059.24 13,308.96 17,190.53
2021年 12月 2022年 12月 2023年 12月
项目
31日 31日 31日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 68.80% 75.32% 76.07%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 31.20% 24.68% 23.93%
2、应收账款项目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73,801.84 68,166.90 77,707.38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7,670.72 13,692.81 17,860.59
合计 81,472.56 81,859.71 95,567.97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应收账款比重 90.58% 83.27% 81.31%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应收账款比重 9.42% 16.73% 18.69%
3、应收项目合计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95,982.35 108,794.01 132,359.67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17,729.96 27,001.77 35,051.12
合计 113,712.31 135,795.78 167,410.79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 84.41% 80.12% 79.06%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比 15.59% 19.88% 20.94%

2021-2023年末,公司应收项目较上期末增长规模分别为 37,119.33万元、22,083.47万元及31,615.01万元,主要来自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项目增长,系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差异的主要来源。公司应收项目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所致,其中信息技术服务形成的应收项目规模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技术服务回款周期长,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多数按季度/半年度结算,同时该类业务常将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约定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成果正常使用一定期限后,客户才予以支付,因此形成的应收项目余额相对较大;而在业务流程外包领域,公司依据经客户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或人月数量按期确认收入,客户按月与公司结算,结算周期短、频率固定,形成的应收项目余额相对较小。

2、公司 2022及 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为正,不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3月 2021年 1-6月 2021年 1-9月 2021年度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32,831.02 -45,019.04 -55,453.66 -4,948.90 项目 2022年 1-3月 2022年 1-6月 2022年 1-9月 2022年度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43,260.62 -54,376.47 -68,033.13 13,484.62 项目 2023年 1-3月 2023年 1-6月 2023年 1-9月 2023年度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44,985.03 -50,998.07 -61,638.67 13,102.55 报告期内,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公司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2022年及2023年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金额转正,2021年经营性现金流金额为负数主要系因为当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导致相应款项于 2022年收回,从而导致 2022年经营性现金流规模较大。自 2022年起,公司应收项目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且客户回款情况未出现重大异常,公司全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484.62万元及13,102.55万元,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公司现金流不存在持续恶化的风险。

3、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季度分布情况如下,普遍存在前三季度为负数,四季度回款转正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因受客户结算因素等影响,公司回款主要集中在四季度,公司2022年及2023年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此外,截至2021-2023年末,公司平均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为111,578.40万元,且公司报告期内连续盈利,现金流情况未出现异常变化,公司偿债能力风险整体较小。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一季度 -27,785.56 -15,139.00 -10,968.74
二季度 -31,743.29 -14,085.32 -15,191.84
高伟达
三季度 -29,895.96 -16,863.21 -10,756.35
年度 -8,487.00 -10,301.75 9,176.12
一季度 -47,484.68 -49,711.30 -43,924.00
二季度 -56,616.80 -88,147.61 -46,693.95
宇信科技
三季度 -67,754.35 -87,781.22 -108,617.08
年度 11,690.23 17,506.32 44,655.87
一季度 -11,403.00 -26,341.62 -17,925.90
二季度 -30,131.75 -47,841.10 -25,143.07
长亮科技
三季度 -37,729.67 -45,418.85 -28,942.76
年度 3,343.72 -8,318.22 10,570.06
一季度 -13,172.09 -16,422.54 -15,745.35
二季度 -24,110.78 -30,878.96 -20,243.39
安硕信息
三季度 -29,198.32 -32,843.71 -22,358.61
年度 -9,717.37 -15,633.71 1,654.43
一季度 -15,961.85 -16,777.27 -16,035.30
二季度 -26,002.61 -20,256.12 -25,413.61
科蓝软件
三季度 -34,963.00 -32,113.88 -31,404.49
年度 -7,481.41 -9,053.26 1,661.19
四方精创 一季度 -6,742.77 -5,514.39 -342.10
可比公司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二季度 -8,693.26 -4,317.77 -3,545.84
三季度 -7,079.37 -2,795.43 3,156.04
年度 2,582.61 14,075.19 12,711.15
一季度 -54,900.88 -123,998.06 -96,631.07
二季度 -55,781.83 -61,942.93 -88,090.52
软通动力
三季度 -13,448.36 -69,376.69 -36,192.83
年度 64,720.68 101,237.35 -
一季度 -27,955.97 -29,008.03 -13,600.64
二季度 -35,737.83 -41,624.57 -8,388.18
天阳科技
三季度 -45,814.82 -48,042.90 5,112.59
年度 -23,137.30 -21,744.43 40,629.49
注:季度数为累计数,非单季度数据;其中“-”系因为该可比公司尚未公告年度数据
(二)结合公司研发人员、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地点分布情况、公司在北京员工构成情况、对比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等,说明公司各业务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的合理性。

1、公司人员地点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人员数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3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研发人员 2,003 2,020 1,858
员工总数 30,626 27,404 24,800
研发人员占比 6.54% 7.37% 7.4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研发人员共计2,003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54%。公司研发人员服务于研发项目,不属于业务人员,不对业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产生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服务人员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3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143,442.73 51.41 4,471 47.66
华东区 52,510.72 18.82 2,433 25.93
华南区 39,360.38 14.11 1,116 11.90
2023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中南区 14,564.98 5.22 278 2.96
西南区 16,484.46 5.91 588 6.27
东北区 2,738.28 0.98 139 1.48
西北区 9,581.84 3.43 357 3.81
境外 328.70 0.12 - -
总计 279,012.08 100.00 9,382 100.00
2022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122,690.63 52.85 3,974 48.56
华东区 41,930.92 18.06 2,119 25.90
华南区 34,713.88 14.95 949 11.60
中南区 11,857.34 5.11 293 3.58
西南区 13,553.37 5.84 516 6.31
东北区 2,027.57 0.87 118 1.44
西北区 5,249.41 2.26 214 2.62
境外 112.04 0.05 - -
总计 232,135.17 100.00 8,183 100.00
2021年
交付区域
收入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92,692.32 50.77 3,202 44.98
华东区 33,456.12 18.32 1,898 26.66
华南区 30,644.23 16.78 915 12.85
中南区 10,889.39 5.96 375 5.27
西南区 11,150.26 6.11 419 5.89
东北区 254.04 0.14 136 1.91
西北区 3,481.37 1.91 173 2.43
境外 10.64 0.01 - -
总计 182,578.38 100.00 7,118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分布与相应人员分布占比情况基本一致,客户对于发行人的需求在于可以保障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相应的服务质量,发行人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安排适合的场地及相应人员进行服务,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人员数量及分布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在北京的员工人数为 3,078人、3,840人及4,242人,占比分别为 43.24%、46.93%及 45.21%。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区域分布中,40%以上的员工集中于北京地区,由于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地区且各大国有大型银行总部位于北京,公司与北京地区客户合作历史悠久,需要大量的人力及时响应当地旺盛的业务需求,公司向员工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外包业务收入及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3年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53,854.37 37.09 5,658 30.63
中南区 21,192.43 14.60 3,200 17.32
华东区 19,635.79 13.52 2,025 10.96
东北区 15,020.77 10.35 2,409 13.04
华南区 15,523.93 10.69 2,148 11.63
西南区 13,399.02 9.23 2,016 10.91
西北区 6,422.32 4.42 1,019 5.52
境外 140.40 0.10 - -
合计 145,189.03 100.00 18,475 100.00
2022年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52,501.00 38.83 5,135 30.79
中南区 21,083.25 15.59 2,871 17.22
华东区 17,658.39 13.06 1,919 11.51
东北区 13,636.51 10.09 2,261 13.56
西南区 13,429.93 9.93 1,907 11.44
华南区 11,817.65 8.74 1,722 10.33
西北区 4,917.85 3.64 860 5.16
境外 148.65 0.11 - -
合计 135,193.23 100.00 16,675 100.00
2021年
服务区域
收入(万元) 占比 人数 占比
华北区 44,413.68 36.15 5,288 33.95
中南区 17,452.58 14.21 2,478 15.91
华东区 17,377.30 14.15 2,103 13.50
东北区 12,183.68 9.92 1,909 12.26
西南区 13,634.64 11.10 1,582 10.16
华南区 12,876.85 10.48 1,444 9.27
西北区 4,767.51 3.88 770 4.94
境外 141.59 0.12 - -
合计 122,847.84 100.00 15,574 100.00

公司业务流程外包业务遍布中国,交付区域包括华北、华东、华南、中南、西南、东北和西北等 7个区域,境外业务由境内远程支持。公司为满足各地客户需求,派遣大量员工进行驻场式服务,可以更加快速地响应客户服务需求。此外,公司业务涉及较多产品线,需要大量的业务流程外包人员支持,人员数量及分布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主要员工所在地的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所在地 2022年 2021年
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 21.51 20.15
2 大庆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市 11.16 10.13
3 深圳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未披露 15.56
4 山东京北方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潍坊市 9.07 8.66
5 合肥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11.20 10.47
平均值 13.24 12.99
注:上述工资数据来自北京市、黑龙江省、深圳市、山东省、安徽省统计局《统计年鉴》之“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12.99万元/年及 13.24万元/年。

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系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对于劳动力专业能力要求较高,且有超过 40%以上的员工集中于北京地区,相应薪资水平上浮;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平均薪酬低于当地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系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标准化程度高,对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学历要求相对较低,相应薪资水平下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员工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涉及业务板块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高伟达 软件开发及服务 22.93 14.59 15.65
公司名称 涉及业务板块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宇信科技 软件开发及服务 21.85 17.18 14.15
软件开发业务
长亮科技 19.28 17.40 12.02
维护服务业务
信贷管理类系统
安硕信息 风险管理类系统 19.46 15.79 12.74
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系统
软件和信息产业
科蓝软件 20.53 20.28 19.78
非银金融机构
四方精创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22.72 18.48 14.89
通用技术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
软通动力 未披露 17.36 14.00
咨询与解决方案
数字化运营服务及其他
天阳科技 软件开发及服务 17.79 14.96 12.44
平均值 20.65 17.01 14.46
发行人 信息技术服务 21.26 19.65 17.30
注 1:同行业可比数据取自公开披露信息,人均薪酬=营业成本相应业务的人工成本÷(技术人员总数+生产人员总数);
注 2:发行人员工人数为技术人员剔除研发人员人数。

2021-2023年,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17.30万元、19.65万元及 21.26万元,可比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14.46万元、17.01万元、20.65万元,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各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和公司业务内容、服务区域以及人员构成等诸多因素有关,报告期内可比公司信息服务业务人员薪酬水平在 12.02万元-22.93万元不等,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平均薪酬位于可比公司平均薪酬的范围区间内。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中 40%以上位于北京地区等一线城市,工资水平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工资水平等原因较二三线城市较高,因此总体拉高了发行人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均薪酬水平。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员工人均薪酬与可比公司泰盈科技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泰盈科技(2022年 1-6月) 发行人(2022年)
营业成本-人工成本 64,652.56 110,844.60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 21,047 16,675
人均薪酬(年化) 6.14 6.65

2022年,发行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为 6.65万元,2022年 1-6月,泰盈科技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人员人均薪酬为 6.14万元,与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流程外包业务人员平均薪酬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人员人均薪酬与当地水平、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处于合理范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结合发行人结算周期增长、信用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包括相关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执行的替代程序及有效性,如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核查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替代措施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合同资产余额增加且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32,239.76万元、53,936.07万元和71,842.8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1%、20.85%及 27.39%,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6%、14.68%及16.94%,报告期内呈逐年上升趋势。合同资产余额及占流动资产及营业收入比重增加,主要系如下原因所致:
(1)结算周期较长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比增加
报告期各期,合同资产账面原值按业务条线划分的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合同资产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 10,059.24 13,308.96 17,190.53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22,180.51 40,627.11 54,652.29
合计 32,239.76 53,936.07 71,842.82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 31.20% 24.68% 23.93%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合同资产比重 68.80% 75.32% 76.07%
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平均结算天数 29 35 43
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平均结算天数 44 63 71
注:报告各期,业务流程外包业务结算天数=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业务流程外包业务营业收入/360);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天数=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对应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360)。


报告期内,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 182,578.38万元、232,135.17万元和279,012.0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9.78%、63.20%及65.77%,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逐年提高。结算政策上,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平均结算天数分别为 29天、35天及43天,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平均结算天数分别为 44天、63天及71天。信息技术服务板块主要是按季度/半年度结算,业务流程外包板块主要按月结算,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结算周期较长,导致各期形成的合同资产规模有所上升。

(2)客户内部结算审核流程趋严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的实际结算周期具体如下表所示: 实际结算天数(天)
客户简称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邮储银行 38 48 49
建设银行 11 21 26
工商银行 29 35 42
光大银行 85 63 56
民生银行 74 79 62
农业银行 35 53 57
中国银行 33 38 41
交通银行 14 32 16
恒丰银行 112 74 49
工银科技 124 123 85
平均值 35 44 44
注:实际结算天数为客户所有合同项下报告期各期按照收入加权平均后的结算天数,结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末。


报告期各期,合同资产合计金额前十大客户的平均实际结算天数分别为 35天、44天、44天,相应结算天数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内部结算审核流程较长,报告期内,受宏观环境变化、客户内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趋严等因素综合影响,客户内部审批流程有所延长、对结算审核更加严格,如某客户与发行人的结算流程在原有的线上审批流程基础上,增加了纸质签字流程。此外,部分客户于 2020年后新增市场资本运作需求,对于支出结算的管理更加严格。随着收入规模增长,公司对应工作量未及时收到确认结算单据,导致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增加。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1,472.56万元、81,859.71万元及95,567.97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在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对服务外包业务需求不断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65%、31.64%及36.4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68%、22.29%及22.53%。2021-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1)信息技术服务规模快速增长导致应收账款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受益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自身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 182,578.38万元、232,135.17万元和279,012.08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9.78%、63.20%及65.77%,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逐年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息技术服务收入 279,012.08 65.77% 232,135.17 63.20% 182,578.38 59.78% 业务流程外包收入 145,189.03 34.23% 135,193.23 36.80% 122,847.84 40.22%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按照业务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息技术服务产生的
77,707.38 81.31% 68,166.90 83.27% 73,801.84 90.58%
应收账款
业务流程外包产生的
17,860.59 18.69% 13,692.81 16.73% 7,670.72 9.42%
应收账款
81,859.71
合计 95,567.97 100.00% 100.00% 81,472.56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应收账款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2021-2023年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0.58%、83.27%及81.31%,同比增长44.63%、-7.64%及 14.00%,是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22年末,信息技术服务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对手方之一的建设银行部分存量项目应收账款于 2022年进行大额回收。此外,公司部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实施节点收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应收账款回款时间相对较长,且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产生的收入不断增长,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扩大。

(2)客户实际付款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
公司客户主要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该等客户业务需求量大,资金实力雄厚,偿付信誉良好,公司回款有保障。但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其在资金管理,包括从支付申请、审批、流转、复核和最终付款方面的环节较多,程序较为复杂,且银行在合作中一般处于强势地位,虽然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各客户实际付款时间往往比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推后数天甚至数月,部分客户由于自身资金预算考虑,实际付款期更长,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进一步增加。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和收款周期如下: 信用政策/合
收款周期(天,注)
序 客户 主要业务
主要结算模式 同约定结算
号 名称 类型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平均
周期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 按季度支付
信息技术服
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 上一季度服 108 96 92 99
邮储 务
1 算。 务费
银行
业务流程外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支付上
45 39 29 38
包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月费用
人月型:按季度结算;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 按季度支付
信息技术服
434 312 409
后支付 40%;验收合格后支 上一季度服 480
建设 务
2 付 50%,系统正常运行满 1 务费
银行
年后支付 10%。

业务流程外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
64 47 62
74
包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月费用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 按季度支付
信息技术服
143 162 156
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 上一季度服 162
中国 务
3 算。 务费
银行
业务流程外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
63 75 67
64
包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月费用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
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
算。 按季度支付
信息技术服
68 92 81
事项(项目)型:合同签署 上一季度服 83
交通 务
4 后支付 60%;验收合格后支 务费
银行
付 30%;系统正常运行满 1
年后支付 10%。

业务流程外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
52 44 56
71
包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月费用
人月型:根据双方确认的服 按季度支付
信息技术服
46 44 46
务单价及工作量,按季度结 上一季度服 48
农业 务
5 算。 务费
银行
业务流程外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
79 78 75
69
包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月费用
光大 业务流程外 根据双方确认的服务单价及 按月结算上
113 98 144
6 222
银行 包服务 工作量,按月结算。 月费用
信用政策/合
收款周期(天,注)
序 客户 主要业务
主要结算模式 同约定结算
号 名称 类型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平均
周期
人月型:按季结算; 按季度支付
中信 信息技术服
7 项目型:项目验收后一次性 上一季度服 98 73 69 80
银行 务
结算 务费

注:收款周期=360天*(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实现的收入;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 合同资产平均余额=(当年末合同资产余额+上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 平均收款周期=报告期各期收款周期的平均值。

从上表可以看出,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的回款周期与约定的付款周期较为一致或处于约定的付款周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的平均回款周期长于约定的信用政策,且报告期内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合计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63.96%、57.44%、58.94%,占比集中度较高。其中建设银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回款时间大幅高于约定的付款周期,主要是因为建设银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多,需要运营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审批,且建设银行在报告期内提升自身现金流水平,延长了付款周期。2022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周期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回款考核目标,根据不同客户的公司性质、财务情况、市场地位、历史交易情况及付款记录等,对其履约能力进行评估,采取分类管理,与客户积极沟通回款事宜;在开拓新客户前会对客户资信进行全方位评估,审慎进入新业务领域;对于部分公司现有客户新项目,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审慎介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结算方式和收款周期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一贯性原则,公司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业务规模的情形。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高伟达 39,674.84 28.25% 36,065.35 25.04% 41,583.77 18.25%
宇信科技 125,312.47 24.08% 135,811.37 31.70% 121,362.38 32.57% 长亮科技 100,694.19 52.50% 89,817.82 47.59% 61,868.88 39.36% 安硕信息 9,887.41 11.13% 11,824.37 15.18% 10,073.44 13.34%
科蓝软件 87,120.02 74.50% 91,836.31 78.08% 88,144.59 67.88% 四方精创 15,865.25 21.72% 20,006.72 30.13% 23,984.23 37.39% 2023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阳科技 144,992.40 74.90% 168,909.43 85.50% 138,300.70 77.87% 平均值 74,792.37 41.01% 131,161.53 42.39% 118,743.31 39.32% 发行人 158,349.72 37.33% 129,819.39 35.34% 108,422.73 35.5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 39.32%、42.39%及 41.01%,发行人为 35.50%、35.34%及37.3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可比公司较低,且发行人2021-2023年末应收项目占比较为稳定,与可比公司不存在异常差异情况。

4、说明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核查程序 (1)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执行的具体核查程序
1)通过审阅报告各期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合同条款,了解和评估京北方收入确认政策具有合理性;
2)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我们对2021-2023年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项目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1,472.56 81,859.71 95,567.97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32,239.76 53,936.07 71,842.82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 113,712.32 135,795.78 167,410.79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发函金额 79,676.39 95,337.11 141,409.54 发函率 70.07% 70.21% 84.47%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未回函金额 10,650.31 16,936.82 33,128.87 未回函比例 13.37% 17.77% 23.43%
执行替代程序后可确认金额 79,676.39 95,337.11 141,409.54
我们按项目维度向发行人的主要销售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对于合同约定按人月或业务量收费的业务流程外包业务,按项目函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约定按人月或人天工作量收费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按服务期提供 IT基础设施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合同约定服务期限、累计服务时间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约定了总金额,同时约定人月或人天工作量、单价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客户累计确认工作进度、已回款金额、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对于合同仅约定总金额,需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满足条件的定制化软件产品,按项目函证其合同金额、验收日期、已回款金额。

客户回函比例分别为 86.63%、82.23%、76.57%,部分函证客户未能回函,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对公章管理严格,盖章流程繁琐。针对未回函项目均已执行替代程序。对于未回函项目,会计师检查该项目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该项目对应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对应的销售合同、工作量确认文件、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件,确认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函证核查,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3)结合收入确认核查程序,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真实性进行核查 我们检查相关的合同和客户履约进度、工作量确认文件、验收报告等支持性文档,核查金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收入金额 305,426.22 367,328.40 424,201.11
核查金额 85,701.43 113,604.25 186,385.37
核查比例 28.06% 30.93% 43.94%

经核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具有真实性,申报会计师获取的外部单据依据具有有效性。

4)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比; 截至2024年3月31日,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未回款
31,270.44 32.72% 64,297.53
2023年 12月 31日 95,567.97
2022年 12月 31日 81,859.71 69,175.33 84.50% 12,684.38
2021年 12月 31日 81,472.56 76,653.55 94.09% 4,819.02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款比例分别为94.09%、84.50%及32.72%,未回款项分别为4,819.02万元、12,684.38万元及64,297.53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各期公司账龄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80.39%、82.74%及81.60%,2021-2022年,公司回款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某重要客户由于内部付款流程变更导致付款周期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披露情况如下:
2023年 12月 31 2022年 12月 31 2021年 12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长亮科技(截至 2023年 7月 31日,距最近一年末间隔 7(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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