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30133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069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4-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0699号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电子)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华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华电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亚华电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亚华电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亚华电子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华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30Z0699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周文亮 中国注册会计师: 倪士明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文汉 2024年 4月 25日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58号文《关于同意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5月 2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0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23.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6,669.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53.7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5月 18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 230Z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扣除应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677.72万元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76,576.05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6月 5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03001129200383436),在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010100100985805),在中国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648549268),在招商银行淄博分行直属下级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39009927106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 6月 13日,公司与东吴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淄博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388410000266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币万元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币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1,488.8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 4月 25日,东吴证券针对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亚华电子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及亚华电子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5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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