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300799):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ST左江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的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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