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300799):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2:17:04 中财网
原标题:*ST左江: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ST左江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 28日披露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股票于 2023年 5月 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且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和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3、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9日(周一)开市起停牌。

一、 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股票于 2023年 5月 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3.10上市公司因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25.16万元,同时对公司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和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后被终止上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的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分别于 2024年 1月 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2024年 2月 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年3月 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2024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 4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 4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年 4月 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 4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四、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23年4月29日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2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五、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条、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7.10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六、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123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9号楼1层101、2层201
七、其他事项
1、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公司将统筹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围绕主营业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控制营业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促进业务良性发展,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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