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300799):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X)第XXXXXXXX号 亚会专审字(2024)第01110027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 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专项审核报告 亚会核字(2024)第01110027号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科技”)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亚会审字(2024)第01110118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左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左江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无法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发表核查意见。 本审核报告仅供左江科技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上市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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