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天原股份(00238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2:41:11 中财网
原标题:天原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301,647,0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天原股份股票代码00238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天原集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波张梦、谢明洋 
办公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 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 号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 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 号 
传真0831-59808600831-5980860 
电话0831-59807890831-598078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整个宏观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大增多、外部市场需求急剧下滑和行业周期步入低谷等恶劣的外部经营环
境,公司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计划,从生产、技术、管理、研发、服务等全系统联动,进一
步加大挖潜增效“十二篇文章”实施力度,在企业内部和市场外部全面挖潜创效,并通过超前谋划生产经营、市场营销,
强化短期经营决策和百日营销机制,加强产供销运储高效联动,千方百计抵御市场冲击,通过“双率”提升活动,不断
提升装置生产运行效率及营运效率,加速项目建设、全面对外合作、优化发展结构等有效措施攻坚破难取,取得了来之
不易的经营业绩,公司业绩下降幅度低于同行大多数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继续在“一体两翼”战略总体定位的基础上更加坚定在锂电材料、化工新
材料产业进行产业布局和优化结构,全力整合资源和集中优势力量,不断夯实基础,持续做优做精传统氯碱主业,努力
走出行业低谷期;做强做大新能源锂电材料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在产业链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全面推进建设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一期 2.5万吨项目已建成试生产,产品目前正在客户送
样检测认证中,已处于认证最后阶段,积极开拓下游客户,另外 7.5万吨项目建设也正按计划顺利推进;磷酸铁锂前驱
体项目于 2023年底进行装置调试。宜宾市南溪区 1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已成立新公司,正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
推进宜宾锂宝三元正极材料的扩建项目,目前已经形成 5万吨年产能,同时上半年完成宜宾锂宝战略引资工作。持续推
进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升级,对原有市政管道产线进行改造,生产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目前
已经形成 3万吨年产能,在越南投资建设 PVC地板厂,主体设备安装调试已经完毕,已开始试生产。进一步提高氯化法
钛白粉国产化原料使用占比,提升钛白粉生产装置稳定率,产量得到大幅度优化提升,钛白粉品质不断上升,同时针对
市场需求生产出高端钛白粉产品,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客户,打通更宽广的销售渠道。加大加快在锂盐、钛白粉原料端
的布局,找寻战略合作机会,为公司原料需求提供更多保障。

坚持追求卓越的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756创新突破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年重点开展多项技术创新项目,在产业化应用、新产品开发、辅料挖潜增效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持续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引入大量专业
技术人才,进一步建强科研队伍、充实研发实力,为后续研发创新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全面深化企业改革,提能提效,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持续优化布局和调整结构;持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加
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公司主营产品:PVC、离子膜烧碱、水合肼、水泥、氯化法钛白粉、聚苯乙烯、黄磷、PVC-O管材等。

宜宾锂宝主营产品: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8,289,015,7 47.5715,434,402,0 92.2115,435,342,1 46.8318.49%15,904,410,8 58.1115,904,410,8 58.1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8,036,135,19 7.856,076,688,75 7.716,076,688,75 7.7132.25%5,654,295,12 3.495,654,295,12 3.49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8,366,700,1 05.9420,339,443,9 22.8320,339,443,9 22.83-9.70%18,824,859,9 35.8318,824,859,9 35.8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39,964,675.0 2550,548,972. 52550,548,972. 52-92.74%644,520,975. 15644,520,975. 1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232,743,541. 18534,949,230. 67548,819,883. 54-142.41%629,298,977. 33629,298,977. 33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363,136,022. 49955,052,599. 09955,052,599. 09-61.98%1,090,523,05 7.721,090,523,05 7.72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3250.54240.5424-94.01%0.63490.6349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03250.54240.5424-94.01%0.63490.6349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0.53%9.47%9.47%-8.94%12.05%12.0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可比期间
2022年数据进行调整。

2、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递延所得税资产:940,054.62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940,054.62元;
3、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1)合并报表: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730,418.6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4,732,711.63元; (2)母公司报表:
调整前:
递延所得税资产 :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0元;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93,520.89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5,893,520.89元; 4、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受影响的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原因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50,238,069.27-15,762,860.4334,475,208.84将对公司损益产 生持续性影响的 政府补助等计入 经常性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5,826,559.01-976,963.004,849,596.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70,778.25-915,244.56455,533.69 
公司对可比期间 2022年度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前非经常性损益为 15,599,741.85元,调整后非经性损益为1,729,088.98元,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
比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3,870,652.87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734,030,598.948,043,298,508.633,807,116,016.942,782,254,98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0,727,905.11-49,903,884.1814,975,166.4814,165,487.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4,632,301.55-113,727,135.34-75,288,506.53-98,360,200.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06,841,783.58-37,063,472.43300,574,334.78306,466,943.7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63,039年度报告61,099报告期末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0
普通股股 东总数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宜宾发展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57%228,708,43657,306,590不适用0 
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6.27%81,559,5070不适用0 
#浙江荣盛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4.10%53,334,9310不适用0 
宜宾市新 兴产业投 资集团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3.30%42,979,94242,979,942不适用0 
宜宾发展 创投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2.20%28,653,29528,653,295不适用0 
四川远瓴 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 公司国有法人1.10%14,326,64714,326,647不适用0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公司境外法人0.91%11,877,2250不适用0 
王杰境内自然 人0.89%11,612,2140不适用0 
刘卫凯境内自然 人0.76%9,845,4690不适用0 
阮水龙境内自然 人0.57%7,408,328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四川远瓴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宜宾市国资委, 四家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 2022年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3年 1月 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3]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4,534,326股新股,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19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23-001);2023年3月足额募集20亿元资金,成功发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进展: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项目于2023年4月建成试生产,另外7.5万吨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的《关于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
材料项目一期建成试生产的公告》(2023-027)。

3、增资宜宾锂宝进展:公司已完成对宜宾锂宝49,000万元增资工作,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宜宾锂宝增资工作的公告》(2023-002);现公司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宜宾锂宝21.68%的股权。

4、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3年7月14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5)。

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情况:2023年 11月,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以及最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
任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84)。

为抢抓国家“双碳”战略及磷酸铁锂规模扩张机遇和宜宾市新能源动力电池大发展红利,充分发挥公司磷铁等资源
及技术优势卡位产能扩张,不断补充完善公司新能源锂电产业链,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在宜宾市南溪区成立新公司投
资建设10万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2023-037)。全资子公司宜宾天程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完成
工商注册,目前正在推进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7、重要合作协议情况:
为持续推进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涉足动力电池循环产业,助推宜宾市
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绿色循环。公司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高
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9日共同签署了《宜宾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就宜宾新能源
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与格林美签署建设宜宾
新能源循环经济零碳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49)。因化工园区未获批,项目未正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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