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潘自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自强)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任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对公司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和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委员会工作制度参会和开展工作。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聘请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提出建议,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了实地检查,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情况。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 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 3、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目前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 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发生,本人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潘自强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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