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2:41:12 中财网
原标题:天原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原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平联系电话:021-2315363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雷钢联系电话:021-2315356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8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和使用存 在以下问题:1)募集资金监管银行误操 作将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1,277,031,994.56元归集到上市公司非募 集资金账户,上市公司发现后及时原路 退回募集资金账户1,277,031,994.56元;
 2)上市公司其他子公司误向募集资金账 户转入资金95,700.00元,该款项均已分 别退回。公司就上述情况积极与保荐机 构以及监管银行沟通及予以整改。针对 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对账单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其他类似 情况,并要求公司执行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对财务部门人员的培训,要求财 务人员对募集资金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 进行专项学习;2、增加募集资金交易复 核流程,严格执行募集资金支出的审核 流程。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2次
(2)培训日期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独立董事制度、减持股份、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 部控制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因银行和财务人员操作 失误,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存在误转入和误转出的情保荐人建议公司加强对 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执行 募集资金支出审核流程。
 况。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2023年度,公司存在业绩 同比下滑的情形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 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相关 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绩 波动情况,并提请公司紧 密关注行业及市场需求的 变化,加强经营管理,防 范经营风险;2、查阅行业 研究报告及同行业上市公 司财务信息等文件,了解 行业波动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1.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不适用
2.关于认购资金的来源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 得转让股票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平 郑雷钢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4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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