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2023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敏志)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敏志) 本人在报告期内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任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人法律专业知 识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参会和开展工作,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5次,亲自出席5次,委托出席0次,缺席0次,就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议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独立董事等议案与公司考核部门以及公司领导进行了沟通和确认,认真审议相关资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等会议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参与公司开展的座谈交流会,以及日常与规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公司治理方面,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在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在重大事项的核查监督方面,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颁布《上 市公司独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自觉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掌握独立分析判断、科学决策能力,更好地勤勉履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4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为促进公 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独立董事:王敏志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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