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00275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吴晓明,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毕业,日本九州大学获药学博士学位。1968年 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务副校长,校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内的所有会议。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5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0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根据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共召集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6、现场工作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本人参加了公司业绩说明会,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进对公司与中小股东的了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沟通和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及时向我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就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积极征询我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依照相关规则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副总经理张建义先生退休离任。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方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审议通过。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 我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持股计划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在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在药学领域的专业优势,对公司在制药行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发展思路提出建议,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晓明 2024年 4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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