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美芝股份(00285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李苏华、李碧君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大型总承包公司、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公司承接项目类型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和幕墙装饰。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主要是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承接项目,工程项目协议签订后,公司组建项目团队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合计拥有各项施工资质三十余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质量优良,屡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等重要奖项,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知名度。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资质,各项资质取得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工程承揽范围,对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项目获评国优奖6项、省优奖4项、市优奖3项;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取得通过了2项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市级科技成果2项;公司获评“诚信经营企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在第四届中国建筑装饰BIM大赛中公司获得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继续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及劳务分包用工)。报告期内,公司自行施工涉及业务范围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 (三)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于 2000年通过并开始贯彻 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2007年初始通过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 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编著了《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0年初始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GB/T19001-2016/ISO9001:2015,并持续保持上述认证的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作为质量标准,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执行程序文件和国家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均具备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均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工程主合同的内容来制定,工期、竣工验收标准等与主合同一致;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有效的控制,发挥出良好的作用,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 2021年 5月起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2年 3月 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 3月 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美芝股份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告知函》,获悉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 3月 18日下发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美芝股份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南国资复[2022]43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93,842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2022年 3月28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2年7月27日提交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会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2022年 11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 2023年 3月 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32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14,744,348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在福田法院累计拍卖其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股票及其主动履行债务之后,李苏华先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苏华先生已履行完毕全部付款义务,其与银河证券在本案项下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了结,不需要拍卖财产。 报告期内,李苏华先生因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 22.41%减少至 13.54%,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12,0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8.87%。减持完成后,李苏华先生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于 2023年 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增补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碧君女士和李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碧君女士和李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碧君女士和李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解聘公司总经理杨水森先生,解聘后杨水森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聘任何申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邹杰聪先生、梁瑞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5、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胡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5月 29日、2023年 6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相关募集资金 501.0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科研楼7栋1-6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四路52号安吉尔大厦505”,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