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凯普(30156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4-013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08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099,417.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7,989,582.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26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2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已达到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可按实施计划结项。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3.52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3.52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一期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3.52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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