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勇义)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勇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余勇义,男,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华东工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环境保护工作。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历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经理,广东恒信德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任江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江西省国资委评审专家,江西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专家。2020年12月任全通教育集团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全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计15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机会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公司其他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为我履职创造便利条件。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规定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参与了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积极关注教育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更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对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新。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了报告期内应披露的定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协助制作招标邀请函和选聘评分表,参与开标、评标、定标事项,与公司财务人员积极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审核,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勇义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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