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30099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1:17:39 中财网
原标题:泰福泵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福泵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4.8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3,489.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8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009.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5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33,009.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1,625.61
 利息收入净额B2148.2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8,099.76
 利息收入净额C2511.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9,725.3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59.8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3,943.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3,945.23 
差异G=E-F-1.58 
注:差异系公司 15,796.70元发行手续费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保荐机构于2022年 10月 1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其支行或下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37538176491110,563.9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34500201101201000911323,381.32 
合 计 13,945.23 
注: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代为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泰福泵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泰福泵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 炼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33,009.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33,009.1433,009.148,099.7619,725.3759.762024年 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3,009.1433,009.148,099.7619,725.37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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