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60098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2:46:06 中财网
原标题:汇鸿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强化日常监督,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借出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借出资金预算方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5.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议转让紫金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决算报告、定期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可靠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专项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将“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开,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实际担保情况及报告期经营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已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公司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

九、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牢固树立合规意识,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主要计划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对公司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更好地规避各类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参与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加强内控建设、公司治理、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等相关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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