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600234):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3:31:18 中财网
原标题: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3年度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陈刚先生担任,董事谭晓岚女士及独立董事张娟女士担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1、2023年1月 1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
行初步审核,一致同意向年审机构提供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2023年3月 16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与年审机构、公司管理
层、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沟通公司 2022年度报告审计过程的相关事
项。

3、2023年4月 2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与年审机构、公司管理
层、独立董事及相关人员沟通公司 2022年度报告审计结果的相关事
项。

4、2023年5月 31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对《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一致同意审计部按照该工作计划实施2023年度的内部审
计工作。

5、2023年8月 15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审阅,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以该报告为基础编制的 2023年半年度
报告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时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事项。

6、2023年10月20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阅《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同意以之为基础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3年11月9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讨论公司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人的事项,经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聘任竺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 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审查
及评估,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对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董事会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3、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五部委及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
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以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4、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按照计划正常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及时检查、测试和评价公司运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管理及公司规范经营。

5、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对拟聘任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竺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意聘任其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
审查及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职责,有效推动公司内控管理及规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刚
审计委员会委员:谭晓岚 张娟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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