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0727):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7:03:10 中财网

原标题:冠捷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202826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1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四、 其他信息
冠捷科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冠捷科技 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冠捷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冠捷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冠捷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冠捷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冠捷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冠捷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冠捷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郝国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侯书涛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6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 12月 31日
六、1 六、2 六、3 六、4 六、5 六、7 六、8 六、9 六、10 六、6 六、11 六、12 六、13 六、14 六、15 六、16 六、17 六、18 六、19 六、20 六、21 六、22 六、234,133,584,355.81 219,496,672.91 30,918,843.03 585,922,615.80 9,037,634,767.11 13,643,690.27 111,571,400.02 621,639,462.32 8,178,557,967.40 3,677,981.25 1,060,848,591.46 23,997,496,347.38 374,386,383.68 12,475,329.17 404,811,190.63 1,789,924,997.31 4,135,685,755.83 61,806,051.65 258,935,415.36 1,621,290,463.21 34,681,777.09 286,153,159.92 373,253,281.62 376,785,527.34 9,730,189,332.81 33,727,685,680.19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 12月 31日
六、25 六、26 六、27 六、28 六、29 六、30 六、31 六、32 六、33 六、34 六、35 六、36 六、37 六、38 六、39 六、40 六、41 六、22 六、42 六、43 六、44 六、45 六、46 六、472,123,785,850.58 90,883,756.88 973,570,531.27 8,784,831,537.28 8,195,799.28 284,805,877.50 1,011,077,657.86 621,215,248.24 3,343,641,735.07 2,752,997,840.65 879,629,035.24 20,874,634,869.85 785,213,060.32 202,734,441.16 2,053,957,181.67 144,734,802.33 38,148,053.53 13,958,176.59 374,670,730.35 36,063,633.09 3,649,480,079.04 24,524,114,948.89 4,529,566,980.00 4,611,213,543.98 -211,140,205.38 99,143,044.95 -6,109,843,298.56 2,918,940,064.99 6,284,630,666.31 9,203,570,731.30 33,727,685,680.19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合并利润表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度
六、48 六、48 六、49 六、50 六、51 六、52 六、53 六、53 六、53 六、54 六、55 六、55 六、55 六、56 六、57 六、58 六、59 六、60 六、61 六、62 六、45 六、45 六、45 六、45 六、45 六、45 六、45 六、45 十九、2 十九、254,596,943,941.82 54,596,943,941.82 53,340,292,542.33 47,431,120,827.21 150,905,819.97 2,683,885,392.78 1,165,826,537.12 1,322,727,769.03 585,826,196.22 435,385,173.88 104,762,026.72 165,264,249.91 -105,132,126.08 69,251,129.92 -8,109,163.70 82,508,520.79 -9,274,120.80 -340,921,435.72 616,051.82 1,049,712,539.41 41,517,892.02 130,301,853.95 960,928,577.48 330,970,421.29 629,958,156.19 629,958,156.19 277,587,525.89 352,370,630.30 23,815,258.33 12,050,397.80 -4,505,764.65 -6,053,314.67 1,547,550.02 16,556,162.45 53,812,419.75 -37,256,257.30 11,764,860.53 653,773,414.52 289,637,923.69 364,135,490.83 0.0613 0.0613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度
六、63 六、63 六、64 六、63 六、63 六、63 六、64 六、64 六、6455,275,617,883.00 1,197,500,870.00 524,490,328.29 56,997,609,081.29 43,862,427,620.00 4,368,015,957.84 2,701,879,422.74 3,278,465,943.90 54,210,788,944.48 2,786,820,136.81 1,894,879,784.98 243,904,631.00 8,737,301.00 2,147,521,716.98 832,301,652.80 2,297,372,190.00 3,129,673,842.80 -982,152,125.82 33,541,209,031.00 33,541,209,031.00 35,192,481,217.00 271,287,981.00 103,210,346.00 35,566,979,544.00 -2,025,770,513.00 36,777,081.37 -184,325,420.64 4,316,878,349.76 4,132,552,929.12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4,482,187,253.53 4,482,187,253.53 129,026,290.45 129,026,290.45 129,026,290.45 4,611,213,543.98-223,190,603.18 -223,190,603.18 12,050,397.80 12,050,397.80 -211,140,205.3899,143,044.95 99,143,044.95 99,143,044.95-6,234,215,826.50 -6,234,215,826.50 124,372,527.94 277,587,525.89 -129,026,290.45 -129,026,290.45 -24,188,707.50 -6,109,843,298.562,653,490,848.80 2,653,490,848.80 265,449,216.19 289,637,923.69 -24,188,707.50 2,918,940,064.995,943,735,311.88 5,943,735,311.88 340,895,354.43 364,135,490.83 -23,240,136.40 6,284,630,666.31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4,154,142,977.50 4,154,142,977.50 328,044,276.03 328,044,276.03 328,044,276.03 4,482,187,253.53-750,870,093.72 -750,870,093.72 527,679,490.54 527,679,490.54 -223,190,603.1899,143,044.95 99,143,044.95 - 99,143,044.95-6,008,715,181.00 -6,008,715,181.00 -225,500,645.50 86,693,636.93 -328,044,276.03 -328,044,276.03 15,849,993.60 -6,234,215,826.502,023,267,727.73 2,023,267,727.73 630,223,121.07 614,373,127.47 15,849,993.60 2,653,490,848.805,281,218,204.40 5,281,218,204.40 662,517,107.48 647,288,684.13 15,228,423.35 5,943,735,311.88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 12月 31日
十八、2 十八、114,200,973.24 2,752,478.98 16,953,452.22 4,944,519,181.51 404,811,190.63 62,861.73 5,349,393,233.87 5,366,346,686.09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 12月 31日
 235,593.46 18,090.24 49,775,736.61 2,206,223,866.00 2,256,253,286.31 1,783,919,266.10 1,783,919,266.10 4,040,172,552.41 4,529,566,980.00 4,253,491,405.15 99,143,044.95 -7,556,027,296.42 1,326,174,133.68 5,366,346,686.09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度
十八、3 十八、34,618.87 8,044,566.91 152,956,892.85 153,084,949.02 132,418.06 6,187.00 613,053.40 613,053.40 74,986,759.19 -85,400,079.04 -85,400,079.04 -85,400,079.04 -85,400,079.04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2023年度
 145,605.06 145,605.06 2,511,861.84 718.87 10,396,290.90 12,908,871.61 -12,763,266.55 5,247,349.98 5,247,349.98 6,734.80 6,734.80 5,240,615.18 10,699,252.77 10,699,252.77 -10,699,252.77 -18,221,904.14 32,422,877.38 14,200,973.24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4,253,491,405.15 4,253,491,405.15 4,253,491,405.1599,143,044.95 99,143,044.95 99,143,044.95-7,470,627,217.38 -7,470,627,217.38 -85,400,079.04 -85,400,079.04 -7,556,027,296.42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3年 1-12月
编制单位: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 4,529,566,980.004,253,491,405.15 4,253,491,405.15 4,253,491,405.1599,143,044.95 99,143,044.95 99,143,044.95-7,425,899,384.43 -7,425,899,384.43 -44,727,832.95 -44,727,832.95 -7,470,627,217.38
公司负责人:宣建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庆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注册地为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号,公司组织形式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20191134955910F,法定代表人为宣建生。

1997年 5月 7日至 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84号文、185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以“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转存”的方式发行 4,000.00万股 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16元。1997年 5月 20日,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17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4,000.00万股 A股上市,股票代码 000727,股票简称“华东电子”(现更名为“冠捷科技”)。2020年 9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出售了包括平板显示产业等多项资产,并于 2020年 12月 30日重组置入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将业务重心转移到了智能显示终端制造领域。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529,566,980.00股,每股面值 1元,注册资本为 4,529,566,980.00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音响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音响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通讯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多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货的计价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附注四、12“存货”、 附注四、15“投资性房地产”、附注四、26“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相关披露事项涉及的重要性标准如下: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4) 恶性通货膨胀处理
在本集团首次适用恶性通货膨胀会计的财务报告期初,本集团对在阿根廷和土耳其经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除未分配利润之外)按照自初始投资时或取得时的一般物价指数变动进行重述。该重述的影响直接计入当期的股东权益变动。重述除未分配利润外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后,差额为重述后的未分配利润。

在本集团首次适用恶性通货膨胀会计的财务报告期末或后续期间,本集团对在阿根廷和土耳其经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将首次适用恶性通货膨胀会计的财务报告期初或投资之日(孰晚)起,按照一般物价指数进行重述。

本集团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重述时,货币性项目已经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表述,不需要进行重述;非货币项目中,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列示的项目,不需要进行重述,其他非货币性项目,自购置日起以一般物价指数变动对各项目的历史成本和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进行重述。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列示。在对利润表项目进行重述时,所有项目金额都需要自其初始确认之日起,以一般物价指数变动进行重述,以使利润表的所有项目都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计量单位表述。由于上述重述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净利润。所有现金流量表项目将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一般物价指数进行重述。

10、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6)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此外,对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月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 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 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② 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注:应收国外地区款项组合包括应收欧洲地区、北美地区、南美地区和其他地区款项细分组合,且按细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④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2、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分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 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1、金融资产减值。

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
20-400-10
5-100-10
1-50-10
3-50-10
1-20-1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软件于许可期间或其估计可使用年期 3至 5年内使用直线法摊销;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40至 70年平均摊销;商标使用权,外购的商标使用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最低付款额现值计入无形资产,并按合同规定的有效年限 3至 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实际支付金额超过最低付款额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1、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3、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于中国及海外地区参加了多项设定提存计划(国内为企业年金)。该计划相关资产与本集团资产分开,并由独立的管理基金持有。该计划每期投入的金额按员工薪酬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本集团内若干海外子公司按照当地法规条例参与了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

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或高质量公司债券、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4、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5、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6、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 销售商品
本集团生产显示器、电视及其他并销售予客户。对于境内销售,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发货或运至约定产品交货地点,在客户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销售,依据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国际贸易条款,将出口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船后或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确认收入。本集团销售退回于销售实现时按照过往历史退货信息和销售数据进行估计。经本集团管理层评估,于资产负债表日,销售退回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和质量保证服务,在一段时间内按直线法确认收入。本集团提供的运输服务是指根据本集团的部分销售合同条款,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后,本集团仍须继续承担的运输服务,构成单独履约义务。本集团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是指,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提供的质量保证外,本集团提供的额外质量保证服务,构成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评估质量保证服务是否构成一项单独履约义务时,考虑了以下不同方面的因素:
保修服务是否为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
保修服务所覆盖的质保期间;
保修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本集团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1、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 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解释 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本集团及本公司已采用追溯调整法相应调整 2022年 12月 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附注披露。上述调整不影响损益,且对 2022年 1月 1日及 2022年 12月 3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列报项目无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32、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
本集团在区分金融工具所处的不同阶段时,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如下: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 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从而将影响违约概率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 90日(即,已发生违约),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2) 恶性通货膨胀
本集团在判断某经营实体是否开始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及该经营实体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的记账本位币是否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货币中运用了重要判断。本集团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考虑其经济环境显示的特征包括但不限于:①最近3年累计通货膨胀率接近或超过 100%;②利率、工资和物价与物价指数挂钩;③公众不是以当地货币、而是以相对稳定的外币为单位作为衡量货币金额的基础;④公众倾向于以非货币性资产或相对稳定的外币来保存自己的财富,持有的当地货币立即用于投资以保持购买力;⑤即使信用期限很短,赊销、赊购交易仍按补偿信用期预计购买力损失的价格成交。

经管理层评估,本集团阿根廷子公司自 2018年 6月 30日起的会计期间因近三年累计通货膨胀率超过100%而被视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本集团内所有以阿根廷比索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主体,自 2018年 1月 1日起开始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9号——外币折算》及其应用指南中关于恶性通货膨胀的会计处理,并且视同该主体始终处于恶性通货膨胀中。因此,本集团对阿根廷子公司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按照报告期末的当期购买力予以重述。

经管理层评估,本集团土耳其子公司自 2022年 6月 30日起的会计期间因近三年累计通货膨胀率超过100%而被视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本集团内所有以土耳其里拉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主体,自 2022年 1月 1日起开始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9号——外币折算》及其应用指南中关于恶性通货膨胀的会计处理,并且视同该主体始终处于恶性通货膨胀中。因此,本集团对土耳其子公司 TP Vision Elektronik Ticaret Anonim Sirketi 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按照报告期末的当期购买力予以重述。

本集团在按照历史的本地货币重述阿根廷子公司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土耳其子公司 TP Vision Elektronik Ticaret Anonim Sirketi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时,分别使用了阿根廷国家统计局及土耳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般物价指数,如下:

阿根廷(取整数据)
1,144
3,533
本集团的阿根廷子公司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éctricos S.A. 在重述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时使用的调节系数约为 1.0至 3.1(2022年度:1.0至 2.0),土耳其子公司 TP Vision Elektronik Ticaret Anonim Sirketi在重述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时使用的调节系数约为 1.0至 1.6(2022年度:1.0至1.6)。2023年12月31日,阿根廷近三年的累计通货膨胀率为815%(2022年 12月 31日:303%),土耳其近三年的累计通货膨胀率为 268%(2022年 12月 31日:156%)。

(3)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 60%、20%和 20%(2022年度:60%、20%和 2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环境、外部市场情况及客户情况的变化等。

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2023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有利(%)基准(%)
4.414.20
1.261.20
1.581.50
2.102.00
1.051.00
2022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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