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7:12:46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正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绍钞联系电话:021-386778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傅熺祾联系电话:021-386778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14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 司违规案例等。 具体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 律法规展开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案例对相关法 律责任进行了深度阐释。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 “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原保荐代表人姜慧芬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 再继续担任浙江正特IPO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指 派保荐代表人傅熺祾女士接替工作,担任本项 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 次变更后,本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吴 绍钞先生和傅熺祾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 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 影响国泰君安浙江正特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未出现所述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绍钞 傅熺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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