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600257):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五月八日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8日至 2024年 5月 8日;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号 泓鑫桃林 6号楼 21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人:董事长罗订坤先生 五、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股东大会纪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四)董事会秘书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续聘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 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监事 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 (六)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征询现场股东意见。如无异议,宣 布进入下一程序,如有异议,请股东提出。多数股东通过后执行以下程序。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九)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十一)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三)出席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进行确认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在 2023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确保董事会有序运作,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 2023年度的运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经 营情况回顾以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目标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经营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 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07,759.79万元,负债总额为105,983.0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615.66万元。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9,345.46万元,营业利润为 3,119.86万元,净利润为1,219.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87万元。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四: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15.87 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2,478.38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本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低于500万元,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现金分红条 件,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五: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六: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赵湘仿先生(已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刘希波先生、 独立董事王妮女士(换届选举聘任)分别向公司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离任与现任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们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湘仿)、《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希波)、《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妮)。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 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提请股 东大会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本次授权事宜经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有效履职能力及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 2023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情况如下:
公司以《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为依据,将结合董事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2024年度薪酬,薪酬范围不超过如下标准: 董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100万元; 副董事长为人民币40万元至80万元;董事为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固定)。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及《第八届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的规定,综合考虑监事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有效履职能力及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因素,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向监事支付薪酬。 2023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情况如下:
公司以《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第九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税前年度报酬标准》为依据,将结合监事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监事2024年度薪酬,薪酬范围不超过如下标准: 监事税前年度薪酬标准为:监事会主席(监事长)为人民币30 万元至60万元;监事为人民币15万元至30万元。 以上议案现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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