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300616):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3:09:18 中财网
原标题:尚品宅配: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6 证券简称:尚品宅配 公告编号:2024-049号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号)。

截至2024年4月26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7,8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号)以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号)。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72,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6%,最高成交价为 14.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76元/股,已使用总金额为人民币64,072,887.24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4月26日。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加大财务风险。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计入有条件限售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95,198,63842.40%100,271,23044.66%
无限售条件股129,317,34257.60%124,244,75055.34%
总股本224,515,980100%224,515,980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