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左江(3007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3:57:06 中财网
原标题:*ST左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左江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左江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85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48元。截至 2019年 10月 2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32,000,000.00元(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33,160,000.00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19年 10月 23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人民币账户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007,32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9,152,676.16元。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84,593.8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净额为 9,701.18元。

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于 2023年 4月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于 2023年 4月 13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 1,857,418.79元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19年10月 23日及 2019年 11月 1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20年 9月 22日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上科技。公司新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20年 9月 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于 2020年 10月 12日签订《关于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 2020年10月 19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新募集资金账户,原募集资金账户已于当月销户,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鉴于公司“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研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涉及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鉴于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开户人开户行专户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存续状态
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10253000000994863研发中心与实验 中心项目已销户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 支行020000451920008188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销户
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8925500031085631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 研制项目已销户
北上科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10253000001034483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 造中心项目已销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左江科技 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319,152,676.16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906,350.00        
30.68%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121,246,326.16121,246,326. 16 121,246,326.1 6100.002022.10不适用不适用
97,906,350.00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00,000,000.00100,000,000. 00 100,000,000.0 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00,203,677. 431,084,593.83100,203,677.4 3100.002023.1不适用不适用
 319,152,676.16321,450,003. 591,084,593.83321,450,003.5 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19,152,676.16321,450,003. 591,084,593.83321,450,003.5 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4月全部使用完毕,具体请见本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出具了《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110030号),鉴证结论为:“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无法判断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以及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如实反映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左江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 01110118号)和《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110030号)。

由于保荐机构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 01110118号)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对左江科技 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影响,保荐机构无法对左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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