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83080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股票发行 2021年 4月 22日,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不超过 139,924,821股,认购方式为债权认购加现金认购结合方式,其中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 80,636,284股,以债权方式认购 59,288,5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4,009,800.00元。 2022年 6月 9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5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139,924,821股新股。 2022年 6月 15日,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2年 6月 15日采取募集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9,924,8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354,009,800.00元(其中:货币出资 204,009,800.00元、债权出资1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0元,实际募集资金 354,009,800.00元。 2022年 6月 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54,544,732.6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20,858.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注 3: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22,115.68元。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将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并于当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进行公告。 (二)2023年股票发行 2022年 9月 9日,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经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万元。 2023年 1月 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 5,00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 65,000.00万元。截至 2023年 3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主承销保荐费后)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90,336,196.47元,其中:公司于 2023年 4月 30日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6,532,375.92元;于 2023年 5月 1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3,803,820.5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90,336,196.47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7,083,627.61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金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主办券商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金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022年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至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金额合计 195,181,793.70元。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3年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金额合计 206,532,375.92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业务规则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安达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分产线进行技改,无法单独对此技改部分计算项目收益。 注 2:“全资子公司开阳安达 5万吨/年磷酸铁锂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 预计效益为 8,463.89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受行业竞争、原材料价格 波动等因素影响,项目产能未全部释放。 注 3:“6万吨/年磷酸铁锂建设项目”不适用于“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主要系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年 10月 31日,本年度投产时间 较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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