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87197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秋生)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4:45:09 中财网
原标题:大禹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秋生)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秋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吴秋生,作为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在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行使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对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出席方式应列席次数实际列席次 数
吴秋生66通讯33

二、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地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2023 年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 4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

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 4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1、《关于 2022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 2023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 2023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3年 8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同意

三、参与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见面、电话或微信沟通等方式和公司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等方式,以对其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认真审核议案,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培训 2次: 2023年 7月 26日北交所举行的“2023年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专题培训”、2023年 8月 18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专项培训”,深刻学习了本次改革的内容及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的要点,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

八、其他工作
1、在 2023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在 2023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在 2023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4、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4年的任期内,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秋生
2024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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