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永顺生物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71号文核准,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856,000.00元,扣除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费用 5,170,089.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85,910.9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投资于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制与开发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余额情况 2020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120906042010606)内,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2020年第一次公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依照上述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需要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年 4月 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年 4月 27日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785,910.94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超募资金实际使用 8,785,773.95元,剩余136.9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278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顺生物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永顺生物 2023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永顺生物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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