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生物(839729):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5:38:14 中财网
原标题:永顺生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三、附件………………………………………………………… 第8—11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8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0—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278号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永顺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永顺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顺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永顺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顺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顺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71号文核准,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856,000.00元,坐扣保荐承销费434,240.00元(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为2,434,240.00元,前期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已预付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421,7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906042010606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35,849.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85,910.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E=A-D1+D2 
F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1209060420106061,476,737.04
 1,476,737.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4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4月27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785,910.9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实际使用8,785,773.95元,剩余136.99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仅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仅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李剑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李剑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胡苗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胡苗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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