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微创光电(430198):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2024年2月,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 联系项目回款过程中发现“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合同及该项目的应收/应付 账款情况不一致,且双方的观点和诉求差距巨大,无法达成一致。公司与聘请的 法律顾问沟通咨询后,及时搜集该项目相关资料,于2024年2月20日向川综能 属地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2024年2月22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先行 调解告知书。2024年4月1日,公司向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起对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于2024年4月26 日已收到《立案告知书》。 鉴于公司与川综能对涉及“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的合同及实际履约情况 存在重大分歧且涉嫌合同诈骗立案,公司对2022年度该项目收入成本等进行调 整。公司对涉及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如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 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 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前期 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单位: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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