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8340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7:14:22 中财网
原标题:特瑞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4-025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 3家下属子公司常州特能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特瑞斯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瑞斯(常州)能源装备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控制基本点:内控环境(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内部监控、人力资源)、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2)内部控制活动所涵盖的运营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业务外包、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 (3)内部控制活动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印章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票据领用管理、质量管理。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战略、研究与开发、销售与收款、采购业务、生产与仓储、关联交易等。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时,严格按照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全面考虑了公司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和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并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全体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做出决议,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并确定其报酬等事项。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中设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的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管理层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展事务,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协调各部门关系,完成董事会制订的经营工作目标。

(2)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依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等因素,合理地设置生产和内部管理部门,具体包括:研发中心、调压产品部、信息技术部、项目部、项目执行部、集成产品部、总经办、审计部、财务部、仓储部、人事行政部、企业管理部、品管部、销售管理部、售后服务部、销售部、核心产品及服务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通过各种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在人才引进方面实行资源倾斜,持续引进技术、管理、财务、市场营销等高级人才;管理层加强学习培训,增强管理能力、培养创新能力、决策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全面推进先进的企业管理机制;公司董事会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管理和控制;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发挥自身潜力,为全体员工的成长和才能的发挥搭建一个卓越的平台。

(4)企业文化
公司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公司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使命、企业愿景、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等的企业文化体系。公司怀抱成为能源装备行业引领者的愿景;牢记掌握核心技术、服务能源行业的使命;树立客户至上、责任为本、创造价值、实现梦想的核心价值观。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长远整体目标,同时辅以具体的经营目标和计划,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确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同时公司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应急预案,明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和时限,建立了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信息与沟通
公司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不断加强与完善生产管理系统,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以公司的办公自动化系统(钉钉)为工具,通过有效的沟通、传递与报告,使得公司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顺畅快捷,确保沟通及时有效。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交易的生成、记录、处理;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对外信息的披露等。

公司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取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并与客户、供应商、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单位保持及时有效沟通,同时,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有效的措施规避风险。

公司为防范核心技术资料以及公司生产经营重要商业机密文件泄露,不断加强对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公司重要商业机密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安全。

4、控制活动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实际情况需要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并以章程为核心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架构的决策、执行及监督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授权明晰、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制定并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了提高投资收益,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重大投资方面的审批权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重大投资决策授权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事宜。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自的审批权限,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中,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因支持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为公司提供保证事项,公司未发生未按规定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批准及信息披露、担保合同的审查和订立、对外担保的管理、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4)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投资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而且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 ,未发生违反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应的程序,规定了内外部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对外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对外披露各种信息,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出现。

5、控制监督
公司控制和监督主要包括监事会、董事会的监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及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监督公司管理层,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获取其有效运行或存在缺陷的证据,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有效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公司内设审计部,制定了《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开展审计工作,发现并完善内部控制缺陷。

(三)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以及经营业务、经营环境、经营风险的改变,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还存在不足,公司内控制度需对下列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加强:
1、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结合公司的发展与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别按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对内控缺陷进行认定。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的错 报≥营业收入3.5%营业收入2%≤错报 <营业收入3.5%<营业收入2%
利润总额潜在的错 报≥利润总额10%利润总额5%≤错报 <利润总额10%<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的错 报≥总资产3.5%总资产2%≤错报< 总资产3.5%<总资产2%
所有者权益潜在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3.5%所有者权益的2%≤ 错报<所有者权益 的3.5%<所有者权益的2%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公司认为不构 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为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1000 万元人民5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
 币,对公司造成重 大负面影响并以公 告形式对外披露损失<1000万元人 民币,或受到行政 处罚但未对公司造 成负面影响或受到行政处罚但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 影响
(2)定性标准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下表列示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定性考虑因素:

缺陷分类影响内部控制的可 能性影响的严重程度
重大缺 陷可能或很可能严重影响 1、导致重大的运营效率低下或失效的缺陷; 2、与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严重不符, 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的缺陷; 3、致使重大资产的安全性无法得到充分保证的缺 陷; 4、与财务相关的,会导致重要科目系统性差错的缺 陷。
重要缺 陷可能或很可能介于严重影响和一般影响之间 1、在测试中发现的有可能对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和 效果产生影响的缺陷; 2、对公司的流程操作缺乏定期的系统性评估; 3、可能影响资产安全性保障的有待改进的方面。
一般缺 陷极小可能一般影响 1、仅有较小可能对日常经营业务的效率和效果产生 较小影响或不产生影响的缺陷; 2、对重要的文档的管理能够有所增强的缺陷; 3、整改后可以使业务流程、控制或运营、资产安全 保管得到提高的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总体上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营管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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