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00278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1:06:33 中财网
原标题:凯龙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捷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捷,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捷,1957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学士、日本早稻田大学金融工程学硕士、日本东京都立大学经济学博士研修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室副主任、北京中心副主任、会员管理部副总监、西北中心主任、上市推广部副总监、西北地区首席代表。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北京理工大学珠海会计与金融学院教授、智能投资研究所所长,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市证金大数据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粤港澳校友会副会长等职。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3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3次,本人出席了 12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0次)。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2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2024年战略规划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因本年度未有审议事项未提议召开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机制。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及审计工作时间、工作计划等安排进行沟通,并进行了全程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同时提示会计师加强与审核委员会的沟通。定期审阅了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五)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3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积极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对子公司现场考察调研,参与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同时,本人通过线上会议、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1.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议案》《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对完成或超额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实行奖励的议案》《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前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2023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前对《关于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2023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本人还对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刘捷
2024年 4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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