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002645):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集团”)于2024年4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宏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884,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4%,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月 17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 5月 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5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议案1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股权登记日仍持有公司可转债的股东需对议案14回避表决; (二)上述第1-13项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 2024年 4月 26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14项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 2024年 4月 30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 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0629683)登记(须在 2024年 5月 16日 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晨磊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 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4月 30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5”。 2、投票简称:“华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7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 3: 参会回执 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 2024年 5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4:30举行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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