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605580):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证券代码:605580 2024年05月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 议案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1 议案八: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26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05月08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0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5、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年经营情况 2023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加剧,国内面对多风险因素冲击导致市场信心未得到全面修复,需求侧的消费端复苏动力不足。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分布在纸业、食品饮料等消费领域,其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这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压力。下半年以来,随着内部环境的边际改善,需求端复苏的动能不断叠加,为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公司供汽量正逐步恢复并增长,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完成了既定的全年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883.54万元,同比下降11.0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8,321.86万元、同比下降11.07%;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581.31万元,同比下降0.90%;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12,087.45万元,同比下降5.79%。其中,恒盛能源全年电量销售33,763万千瓦时,碳配额盈余约14万吨(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累计供热合作用户共111家,全网总售热量272.65万吨,恒鑫电力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克服了内外部压力,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中,固废处置项目属于省内首台超高压、纯燃固废项目。桦茂科技目前已具备规模化生产高品质宝石级单晶金刚石的能力,通过规范生产工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强化质量考核、优化工艺参数等办法,使单晶金刚石半成品的良率达到82.7%,成品良率达到75.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与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主要由于恒盛能源蒸汽价格下调所致。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一)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 2023年6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 2023年6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2023年11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推动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10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分别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三季度报告以及每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董事薪酬、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 尽职、独立地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与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细致规范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的要求和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公司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中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如实、完整地记录了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项目提高经济效益 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续将积极推进;待正常运行供汽与上网电量会逐步恢复并增加,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在生产运行中,注重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势,通过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经营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机组的安全、环保、高效的运行,提高生产运行效率。 在“新材料”板块,公司将积极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开拓金刚石在电子器件热管理、声学器件、光学窗口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努力开辟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4年4月16日出具了天健审〔2024〕19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公司燃煤热电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减少12.09%,主要系2023年蒸汽价格下降所致;营业成本比上年减少15.73%,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所致。 5、主要资产状况及生产经营状况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宗旨,全面抓好生产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运行,降成本,促服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883.54万元,同比下降11.0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8,321.86万元、同比下降11.07%;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581.31万元,同比下降0.90%;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12,087.45元,同比下降5.79%。其中,恒盛能源全年电量销售33,763万千瓦时;碳配额盈余约14万吨(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计供热合作用户共111家,全网总售热量272.65万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8,468,633.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1.54%。 2.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职位报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议案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已使用担保余额为8,800.00万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 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等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在2023年度,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勤勉尽责,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有计划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任务。 2、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在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运行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进一步规范,并在公司内得到有效执行。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公司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职,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以及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监事职位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5月0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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