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603598):引力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昕)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2:06:24 中财网
原标题:引力传媒:引力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昕)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昕)
本人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提名于2023年12月2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极为有限的任职时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了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戴昕,男,1983年11月24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法律经济分析、信息隐私法、数字经济与数据化公共治理等。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双学士(社会学专业)学位、美国杜克大学法律博士(J.D)学位、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J.S.D)学位。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曾任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纽约和香港办公室专职律师,从事跨境公司和金融法律业务。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任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本次报告期内即2023年度的任职时间很短,期间按要求共列席一次董事会(12月11日),出席一次董事会(12月27日),无任何缺勤缺席情形。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获取有助于做出决策所需要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在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本人结合自身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出意见、给予建议,审慎表决,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本人目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在2023年各召开会议一次(2023年12月27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因本人2023年度的任职时间很短,除在公司参加相关会议外,在公司总部办公场所实地考察一次,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2024 年,本人将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企业日常和重要财务及业务事项,切实履职。

因本人2023年度的任职时间很短,报告期内未与中小股东直接沟通交流。

2024 年,本人将持续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等信息渠道了解投资者关切。

2023 年,结合在公司任职的需要,本人自觉学习了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及其他培训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充分认识和理解,并通过持续自学相关知识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提升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能力。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上述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上述决策及措施。

(四)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于2023年12月27日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时,投票同意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审议。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参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时,本人投票同意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八)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设定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参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审议。

(九)公司重大投融资事项及经营战略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据本人所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 2023 年底担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的任职时间和实际履职内容较为有限。就此有限的任职相关工作而言,本人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自任职以来,本人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致力于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认真审查和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学习了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参加了独立董事履职等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解读和理解。

自任职以来,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在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本人表示感谢。

展望 2024 年,本人将本着诚信、审慎、勤勉、认真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和精神,持续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日常经营、科技研发、持续发展。

我将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协调、决策、监督方面的作用,并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我将努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技术创新、业绩提升、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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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 昕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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