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股份(600854):春兰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854 证券简称:春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首席合伙人是石文先。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9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玉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在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从事证券业务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9万(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审计原则和准则,工作勤勉尽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及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参与邀请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邀请招标选聘中标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进行审议,同意聘请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万元(含税)。上述事项经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万元(含税),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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