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翠微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成荣、戴稳胜、张伟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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