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68811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31:30 中财网
原标题:联测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联测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4月 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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