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688113):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联测科技”)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24.00万元。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4,167,923.64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52,072,0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联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 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 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 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 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 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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